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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士
北京市的出租汽车服务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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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租汽車是指在中國北京市服務的的士,是北京主要公共交通工具之一。



![]() |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24年9月15日) |
北京市的「出租車」色調統一,車身主要為「尊黃」,車頂與包圍顏色一致,分別為「北玄、東青、南赤、西白、冬紫、春綠、夏紅、秋碧」。車頂燈箱與車門上印有公司縮寫。規模較大的出租汽車公司有:銀建、北汽、首汽等。自從韓國現代汽車在北京設廠以後,的士主要採用現代伊蘭特和索納塔汽車,此前北京市曾大量運營微型麵包車的士(稱「面的」),1998年面的退役後被夏利、富康取代,此後也有捷達、愛麗舍等車型。奧運會召開時,運營多年捷達和富康已退出北京的士市場。因應殘奧會的舉行,無障礙的士亦逐漸投入市場。
受香港文化影響,北京市民常把「出租車」簡稱為「的」(普通話讀「滴」;取自「的士」),招呼出租車叫做「打的」(即粵語「搭的」daap dik之訛音[1]),出租車司機暱稱作「的哥」(男)或「的姐」(女),計費收據叫「的票」。另外,在馬路上非法招攬乘客的私人車輛,被稱作「黑的」,而利用摩托車或改裝過的殘疾人專屬三輪摩托車來招攬乘客的車輛,被稱為「黑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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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13年即有法國人在北京開設出租汽車行,此後也有中國人經營的出租汽車[2]:405,均沿用馬車行舊制,採取乘客到站點要車的運營服務方式,出租汽車的收費辦法以日租用和小時租用來計算[2]:439。1920年,北京的士出現了電話預定要車這一形式[2]:433。至1923年,北京有汽車行80戶,出租汽車300餘輛[2]:405。1928年,隨着中華民國政府南遷,改稱北平的北京各車行租車客戶減少,因此出現了招手要車的乘車方式[2]:433。1949年初,北京有出租汽車行62戶,營業車180輛,租車人士為外國駐京使館人員、政府高級官員、社會名流等[2]:4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北京市的外事訪問接待任務日益頻繁,但當時北京尚無成體系的出租汽車公司,只有幾十家個體出租汽車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為此提出成立一間國營出租汽車公司,首都汽車公司遂於1951年4月23日應運而生[3],成為北京市第一間國營出租汽車公司[2]:405。
1956年1月,首都汽車公司組建為市民提供出租汽車服務的地方國營出租汽車總站,並將按時間計價改為按里程計價收費。該年,在公私合營的大潮中,北京全市私營出租汽車行30戶50輛車納入地方國營出租汽車總站管理,首汽亦在市區設立12個出租汽車服務站點[2]:406。1973年,北京市第二汽車公司成立,從而打破首都汽車公司獨家經營北京市出租汽車的格局,該公司至1974年已有出租汽車280輛[2]:406,1979年5月更名為北京市出租汽車公司(現為北京北汽出租汽車集團)[2]:412。
1984年4月1日,首都汽車公司實行招手即停即上的服務方式。同年,北京市政府對興辦出租汽車企業的單位給予優惠政策,不少單位和個人積極申報經營出租汽車,為此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於1985年4月10日成立了出租汽車管理處,這是北京市第一個依法管理出租汽車行業的專門機構[2]:460,《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暫行辦法》亦於1985年9月1日開始實行[4]。1985年,北京市大部分出租汽車均已安裝計價器[2]:441。
1987年,受日本泡沫經濟影響,日元不斷升值,中國開始對進口汽車實行附加海關稅,此前從日本大量進口小轎車的北京出租汽車行業陷入困境,部分運營者不得不靠賣車還貸[2]:447。1988年,北京市開始將微型麵包車用於的士行業,俗稱「面的」(首款車型為柳州五菱LZ110G型[2]:418,448),這也降低了市民乘坐的士需負擔的成本[5]。1988年12月15日,第一版《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正式取代此前的《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暫行辦法》[6]。1989年,開始量產的微型轎車天津夏利進入北京出租汽車市場[2]:448。
1992年5月,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處改組為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局(副局級)[7]。1995年5月至10月,北京市出租汽車統一換發「京B」牌照[2]:450-451。
1998年,「面的」開始退出北京的士市場,至1999年9月30日全部退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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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
目前北京有金建、銀建、新月、北汽、首汽、漁陽、北方等多家的士公司,除此以外還有個體經營的的士。
車型
目前北京的出租汽車車型多為北汽牌純電動汽車。
收費方式


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仍為主力的「面的」起步價10公里10元,基本租價每公里1元,轎車的基本租價則分多檔,包括每公里1.20元(夏利)、1.40元(拉達)、1.60元(萬事得)、1.80元(該價位並不多見)、2元及以上(奧迪、桑塔納、皇冠、豐田、日產等)[9]。
1998年11月10日,在「面的」淘汰前,北京市出租汽車曾在此基礎上調整租價,1.80元/公里和2.00元/公里的小客車(桑塔納2000型除外)調整為1.60元/公里(起步價4公里10元),租價1.60元/公里和1.40元/公里的小客車調整為1.20元/公里(起步價5公里10元),租價2.50元/公里以上的小客車調整為散客運營時按2.00元/公里的租價執行(起步價4公里10元),「面的」的租價標準則隨該類車輛退役而自行取消[10]。
2001年至2005年,北京市出租汽車設有3種價位:每公里1.2元(夏利)、1.6元(富康、捷達)和2元(紅旗,多在賓館、機場等地經營),一些公司甚至只報銷每公里1.2元的的士發票[11][12]。
2005年的北京的士開始了新一輪的更新換代,淘汰了使用了十多年的夏利(2006年全面退役)[13]。車價基本統一為每公里1.6元,起價3公里10元,2006年5月20日提高為每公里2元,起價不變[14]。從2013年6月10日起北京的士漲價:起步價13元、每公里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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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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