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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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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達可(1541年—1621年),字叔行[1],號安節[1]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今江蘇省宜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東林黨人,與顧憲成高攀龍等講學於東林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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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五名舉人,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五十三名進士,授浙江會稽縣,丁嗣母屠淑人艱,立貞裕祠以紀。服除,補江西上高縣,調繁豐城縣知縣,為官有名聲。萬曆十四年(1586年),選為湖廣道監察御史[2],巡鹽河東,拜先賢祠,修復河東書院,表揚楊忠介之閭。曾經上疏請設立經筵勤學,並請萬曆帝與大臣、御史臺的官員面議政務,萬曆帝稱知道了。大學士趙志皐久疾請求歸鄉,沒有批准。吳達可上疏力勸趙志皐,稱其病老邁無能,應當罷免,萬曆帝沒有同意。萬曆二十八年正月,請求因始和布令,舉行皇長子冊立為皇太子、加冠婚娶的禮儀,選取內閣大臣,補充負責諫議的官員,撤除掌管礦稅的宦官使者,萬曆帝沒有給予答復。十七年兒子吳正志進士,擔任刑部主事,因彈劾給事中陳與郊,父子連坐謫官歸鄉。

家居十年,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他起任河南道監察御史,去長蘆視察鹽政[3]。當年收成歉收,他繪成並敬上《饑民十四圖》,竭力請求賑濟。稅務使馬堂、張日華主張增加鹽稅,商人詭辯嘉靖中期大同用兵借走三萬六千金,請求從鹽稅中補給,戶部同意了請求。吳達可直言相爭,事情得以停辦[4]

之後掌管外地官員考核,巡視京營,萬曆三十年(1602年),任江西巡按御史[5],稅務官潘相毆打輔國將軍朱謀圮肢體,並並且拘禁宗人宗達,誣陷他們搶劫稅金,彈劾上饒知縣李鴻暗中主使。萬曆帝嚴厲斥責朱謀圮等人,免除李鴻官職。吳達可稱,「宗人無故遭到刑罰,又再加以斥責,將使宗室人人自身感到恐懼。李鴻無罪,不應當削職。希望盡快懲辦潘相罪行,恢復李鴻職位。」同為御史的湯兆京也極力陳述潘相的罪行,而且說遼東高淮、陝西梁永、山東陳增、廣東李鳳、雲南楊榮皆為元惡,是殘害民眾的官吏,不可存留一日。萬曆帝均不予聽從。李鴻是大學士申時行的女婿,萬曆十六年考中順天鄉試,被吏部郎中高桂所忌恨,過了七年後成為進士。此事上,李鴻同潘相相爭,以耿直剛強著稱。潘相又請求開發廣信銅塘山,採取大木,開發泰和斌姥山石膏,吳達可再次極力勸阻,內閣大臣也產生爭執,事情最終作罷[6]

回京後,他掌管河南道事務。協助溫純考察京都官吏,不久進言更改政要,懇請規勸內閣大學士沈一貫,奏摺被留在宮中。奉命刷卷南京,便道歸鄉。萬曆三十三年,提升為太僕寺少卿[7]。萬曆三十六年,又改為南京太僕寺卿[8]。萬曆三十八年三月改任南京光祿寺卿[9]。萬曆四十年四月,晉升為通政使[10]。鎮撫史晉因罪罷免,上奏摺誹謗朝廷官員,吳達可彈劾他,不久後者獲罪。隨後他進言請求糾正奏摺的樣式,摒斥邪惡之徒等建議,得到萬曆帝讚許同意。萬曆四十一年六月,上疏請求歸鄉離去[11]。天啓元年去世,年八十一,天啟二年,贈右副都御史[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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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曾祖吳經,訓導,封翰林院編修,以子吳儼贈禮部右侍郎。祖父吳儉,贈光祿寺署丞。嗣父吳駰。嗣母屠氏,旌表節婦。本生父吳騤,萊州府通判;本生母杭氏。重慶下。兄吳士遇(歲貢生)、吳夢熊(同科進士)、吳達禮(監生)、吳達聰(貢士)。弟達德、達義(監生)、達善、達觀、達能。

一子吳正志,萬曆己丑進士,娶萬士和之女。兩個女婿:建寧府通判于玉德、成都府推官王國傑。長孫吳洪亮,中舉人後而卒;次孫吳洪昌;季孫吳洪裕,萬曆乙卯舉人。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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