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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

國際組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国际调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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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英語: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縮寫IOMed[1])是一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起,各方共同協商建立、以條約為基礎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致力於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決爭議、處理分歧。其創始成員國共有32個[2][3][4],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還包括印尼巴基斯坦老撾柬埔寨塞爾維亞白俄羅斯蘇丹阿爾及利亞吉布提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交好的國家[5]。根據國際調解院的宗旨,其成員將保持開放性和包容性。其總部則設於香港,使其成為第一個以香港為基地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快速預覽 原名, 簡稱 ...

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自2023年起組織開展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談判[6]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2022年12月28日任命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孫勁[7]為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主任[8],籌備辦公室其後於2023年2月16日正式成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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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背景

2011年,埃塞俄比亞宣布在與蘇丹接壤的青尼羅河源頭興建復興大壩。然而,這個計劃從一開始就遭到幾乎所有鄰國的反對。埃及、蘇丹等國擔心,復興大壩的建設將減少下游的水量,導致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給各自國家帶來巨大負面影響。[10]2015年3月,三國領導人就建壩爭議達成《原則宣言》。[11]2020年7月,復興大壩開始第一階段總計4.9億立方米的蓄水。[10][12]

2021年3月2日,蘇丹和埃及發表聯合聲明,提議建立由聯合國歐盟美國以及非盟組成的四方調解機制。但翌日,埃塞俄比亞表示,拒絕將復興大壩爭端國際化,相信在非盟主導下能達成雙贏的結果。[12]2021年7月5日,埃塞俄比亞通知埃及和蘇丹將開始大壩的第二階段總計增加13.5億立方米的蓄水進程,此舉引發埃及和蘇丹強烈反彈,兩國認為這是明顯違反三國曾經簽署的《原則宣言》的行為,使危險升級,顯示出埃塞俄比亞試圖造成既成事實的用意。同年7月8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就此爭端召開公開會議。[10][12]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張軍表示,埃及、埃塞俄比亞和蘇丹均是地區重要國家,也都是中國的好朋友,中方真誠希望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儘快重啟對話協商,及早達成三方均能接受、共同受益的解決方案。[13]

2022年9月13日[14]和10月16日[15],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蘇丹共和國大使馬新民會見蘇丹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馬吉德大使,討論了關於國際爭端解決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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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

2022年10月21日,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區特派員公署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明確了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落地香港的具體事宜,其條文包括籌備辦公室的設立、地位,以及該辦公室及相關人士的特權及豁免權,將在香港特區完成立法工作後生效。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是中方根據《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設立,負責就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國際公約等事項組織開展政府間談判。[6][16]2022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蘇丹共和國大使馬新民與蘇丹共和國代理外交部長阿里·薩迪克大使在蘇丹首都喀土穆的蘇丹友誼廳舉行《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簽署交接儀式。[17]

2023年2月16日,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正式成立[18]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尼巴基斯坦老撾柬埔寨塞爾維亞白俄羅斯蘇丹阿爾及利亞吉布提等《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簽署國代表出席成立儀式,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秦剛發表視頻致辭[5]

成立

2025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外事辦主任兼外交部長王毅出席在香港灣仔香港君悅酒店舉行的《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32國代表簽約成為創始成員。[19]此外,尼日利亞在儀式後突然決定加入,並在下午簽署公約。[20]根據《公約》有關規定,國際調解院在3個以上簽署國根據本國國內法律程序批准《公約》後正式成立,預計可於2026年初開業運營。[21]

組織目標及運作

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22年12月20日根據香港法例第558章《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制定《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令》[22],2022年12月23日起實施[23]。該法例賦予籌備辦公室特定人員豁免權。

總部選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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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正在修建(拍攝於2024年12月)

2024年初,各方協商一致同意將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香港舊灣仔警署[24]。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國際調解院的相關工作是他未來一年的重中之重[25]。國際調解院總部設於香港將加強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並標誌首個政府間國際組織總部落戶香港[26]

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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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成員國

根據國家名稱的英文字母順序排列。

各方反應

2025年5月25日,香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稱國際調解院是全球首個且唯一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專門以調解方式處理國際爭端,其地位可與聯合國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看齊[27]

2025年5月29日,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國際調解院將作為一個獨立的國際組織,享有外交特權,其成立將為國際社會提供一個新的法治公共產品,促進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28]

2025年5月30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表示,國際調解院是國際法制領域的創新之舉,藴含着和合共生的文明智慧,將填補國際調解領域機制的空白[29]

2025年6月26日,尼加拉瓜正式加入國際調解院,尼加拉瓜國民議會議員迪克森認為有必要建立高效靈活的爭端解決機制,國際調解院正好滿足國際社會對專業調解機構的需求[30]。外交部副部長華春瑩表示,當前國際法治面臨挑戰,歡迎更多國家加入國際調解院,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體系,維護國際公平正義[31]

2025年7月11日,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律政司和國際私法協會合辦的「香港:通往亞太區的門戶」研討會時表示,國際調解院總部會設於香港,未來亦會加強與知名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機構合作[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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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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