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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記者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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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記者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面向境內媒體在境內從事新聞採編活動的新聞採編人員[註 1]所發放的證件,由國家新聞出版署統一製發。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從事新聞採編活動的新聞採編人員必須持有該證,並在新聞採訪中主動向採訪對象出示[2]。
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全國沒有統一的記者證,記者證由所屬新聞單位簽發,也有由兵團或黨派宣傳部簽發的記者證[3]。1989年4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印發《關於重新核發記者證的通知》,自此記者證的樣式實現了全國統一。在首批發放的對象中,除報社期刊等的正式編制記者、編輯外,亦對兼職記者發放特約記者證,但簽發數量有一定限制,其中100人以上不超過10%,100人以下不超過15%。但特約撰稿人和通訊員則禁止發放[3]。1990年9月5日,新聞出版署印發《關於繼續進行重新核發記者證工作的通知》,明確重新核發的範圍包括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新聞電影製片廠,而期刊社則因為無法界定新聞性期刊而暫不簽發記者證[4]。
1998年5月,新聞出版署開始換發第二版記者證,此時各新聞單位擴大特約記者證發放量,簽發數量限制在不超過本單位記者的15%。另外中央和地方媒體的證件設計有所不同。此後新聞出版署規定記者證每5年更新一次[3]。
2003年12月5日,新聞出版總署印發《關於全國統一換發新聞記者證的通知》,正式發放第三版記者證。新版記者證的簽發對象較此前更為嚴格,要求申領人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以及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新聞採編從業資格,且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從事採編工作一年以上,但新聞網站採編人員暫不發放新聞記者證;與此同時,還取消了「特約記者證」的制度。新版證件亦增設年檢制度,未通過年檢的記者證將失效。新版證件還首次在封面上添加國徽圖案。在防偽技術上,新聞記者證使用專用水印紙,由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下屬的印製廠印刷,採用9項技術防偽[3][5][6]。新聞出版總署還建立了「中國記者網」,用於各媒體單位處理記者證的申請、審核、註銷、吊銷、年檢的事項。網站亦提供查詢服務,公眾可在該網站查詢持證記者信息以辨別真偽[7]。為確保記者證的真實性,所有新簽發的記者證需在「中國記者網」進行激活才能使用[8]。該版本的記者證共發放16萬本[3]。
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開始發放第四版記者證,封皮改為咖啡色[3]。2014年開始發放的第五版記者證增設了二維碼,公眾可使用手機掃碼以識別證件真偽[3]。
2014年10月29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發出《關於在新聞網站核發新聞記者證的通知》[1],自此新聞網站的採編人員亦納入記者證管理,簽發標準與傳統媒體一致。2015年11月6日,國家網信辦為首批14家新聞網站記者發放記者證,共有594名採編人員獲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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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式
2024年11月8日起啟用的第七版記者證封皮以「琉璃藍」為色調,封面正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下方印有「新聞記者證」「PRESS CARD」字樣,封底右上角印有「PRESS CARD」字樣,底部印有「NPPA」[註 2]字樣,尺寸為125mmx88mm。封二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形圖和全息防偽標識;第1頁為印章頁,印有發證機關「國家新聞出版署」的印章和中英文名稱。第2、3頁為證件信息頁,載明單位名稱、媒體名稱、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統一編號、發證日期等個人信息,並附有持證人照片、核驗二維碼、核驗網址、證件流水碼以及「國家新聞出版署製發」中英文字樣,底圖為萬里長城。第4-8頁為年度核驗頁,底圖為五嶽風光。封三為提示頁,載明記者證使用時的注意事項並印有核發專用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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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發放的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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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發放的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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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發放的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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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發放的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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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發放的第六版
申領
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申領新聞記者證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2]: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
- 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獲得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新聞採編從業資格;
- 在新聞機構編制內從事新聞採編工作的人員,或者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從事新聞採編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聞採編工作經歷的人員。
下列人員不屬於申領範圍[2]:
- 新聞機構中黨務、行政、後勤、經營、廣告、工程技術等非採編崗位的工作人員;
- 新聞機構以外的工作人員,包括為新聞單位提供稿件或者節目的通訊員、特約撰稿人,專職或兼職為新聞機構提供新聞信息的其他人員;
- 教學輔導類報紙、高等學校校報工作人員以及沒有新聞採訪業務的期刊編輯人員。
此外,記者因違法活動被吊銷新聞記者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終身不得申領[2]。
根據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顯示,記者證的申領以各媒體為單位,在「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網絡系統」進行申領。媒體單位申領前須先完善單位信息和聯繫人信息並上傳《領取新聞記者證登記表》,之後錄入申領人的個人信息以及上傳電子材料,包括證件照、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學歷證明複印件、從業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在編人員除外)、《領取新聞記者證人員情況表》、保密承諾書、保密協議複印件,以及新聞單位及媒體上公示擬申領新聞記者證人員名單的證明材料。對於未領取加密終端或已更名的媒體則需要申請加密終端。新聞記者證已通過申請審核的,由媒體到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領取新聞記者證[11][12]。以下證書均視其具有從業資格:《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新聞採編資格培訓合格證》、《全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全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合格證》、《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證》、《播音員主持人證》、《互聯網新聞採編培訓合格證書》[11]。
其中,中央新聞單位提出的申請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核;省級新聞單位提出的申請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初審,通過後報送至國家新聞出版署終審;地級新聞單位提出的申請由地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再逐級報送至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國家新聞出版署;駐外記者站提出的申請由記者站登記地的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所屬新聞單位提出的申請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審核,並向國家新聞出版署備案,但不使用「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網絡系統」處理相關事項[2]。
2014年7月,原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台新規定,要求申領記者證的人員與媒體簽訂保密協議。此前於2013年4月,廣電總局禁止記者通過網絡發布工作時獲得的任何信息,除非經過僱主的同意。2014年6月,亦禁止記者向外國新聞機構提供信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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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起,官方對記者證的考核趨於嚴格,加入了習近平關於監管新聞媒體的意見相關內容[13]。自2019年起,所有新聞採編人員的崗位培訓考試統一在學習強國平台上進行,且考試內容以習近平思想為主,未參加或未通過考試的人員將無法換發新的記者證[14]。2022年12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署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辦法》和《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實施細則》,要求新聞採編人員取得記者證前必須參加考試,考評要點為「是否具備從事新聞採編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辦法》還規定有七種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15]。首次考試於2023年11月4日舉行[16]。
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新聞記者證實行年度核驗制度,於每年1月至3月15日安排核驗,未通過核驗的新聞記者證將被註銷[2]。而記者證則為每5年統一組織換發[2],在換發前新聞採編人員每年需接受不少於90小時的繼續教育。2022年4月25日印發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則是將新聞採編人員繼續教育規範化,旨在於「培養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黨和人民放心的新聞輿論工作隊伍」[17][18]。
使用
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記者證作為新聞採編人員從事新聞採訪工作時的身份證明,記者在出席大部分新聞發布會時必須攜帶該證[13]。參與國內、國際重大活動時,除需隨身攜帶記者證外,還需同時攜帶活動主辦單位統一製作的臨時採訪證件[2]。
根據記者證封三頁注意事項,持記者證的人士可在交通、通訊、住宿等方面優先安排[19]。持記者證的人士進入部分景區參觀可享受免門票的待遇[20]。
相關統計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持記者證上崗的記者數量出現逐年下降。根據中國記協的統計,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232830名記者持有有效的新聞記者證[21]。2021年12月,數字下降至194263名;截至2022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180075名新聞記者通過2021年度新聞記者證核驗[22]。
相關爭議與事件
雖然按照《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規定記者從事新聞採訪活動應隨身攜帶記者證,但在中國大陸,一些年輕媒體工作者皆無記者證,新入職的記者申領記者證需要經過見習期後由所在單位統一組織申請[23]。2019年《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香港國際機場遭人毆打事件傳出後,有網民使用國家新聞出版署的記者證查詢系統,但系統未有與其相關的資料,即付國豪未持有記者證[24]。《環球時報》時任主編胡錫進在新浪微博回應記者證問題時稱因辦記者證需要一定程序,故許多年輕一線媒體工作者皆沒有記者證,並認為「這根本不是秘密」和是由「中國的體制決定的」[25][26]。
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記者證僅可頒發給新聞單位符合條件、具有資格的編採人員,新聞單位外的人員無權申領(在2003年前,新聞單位允許對新聞單位外的兼職人員發放特約記者證)[3]。但仍有新聞單位違反規定,對不具備申領資格的記者發放記者證,或記者調離單位後保留記者證。如《消費日報》違規為貴州茅台董事長袁仁國申領新聞記者證[27];曾在《檢察日報》工作的作家莫言在調離報社後,報社為他保留記者證直至2012年10月18日註銷[28];《資陽日報》違規為簡陽市簡城街道黨工委書記雷啟鋒等6名在職官員申領新聞記者證,且在申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旨在實現利益輸送等[29]。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新聞單位有違規申領新聞記者證情形的,最高可處以3萬元人民幣的罰款,且視情況可暫停核發權限[2]。
註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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