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日本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南方諸島和其他島嶼的協定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日本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南方諸島和其他島嶼的協定是日本與美國於1968年4月5日所締結的一項外交協定。該協定主要內容為將小笠原群島歸還給日本,因此也被稱為小笠原歸還協定。
Remove ads
摘要
太平洋戰爭結束後,美國在小笠原群島實行了軍事佔領統治並將島民遷離至日本本土。之後,隨着要求歸還沖繩和小笠原的呼聲漸漲,時任日本首相的佐藤榮作與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會談後同意在一年內歸還小笠原群島。基於這次會談的成果,1968年4月5日簽訂了本條約,並在5月22日通過日本國會表決(日本共產黨棄權以外全會一致通過),本條約於1968年6月26日生效,小笠原群島被歸還給日本。但因小笠原群島同樣適用於美日安保條約,因此也保留了美軍使用在硫磺島和南鳥島的通信設施的權力。
參考文獻
- 福本茂雄「小笠原返還協定」(『日本近現代史事典』(東洋経済新報社、1979年) ISBN 978-4-492-01008-2)
- 山田敬男「小笠原返還協定」(『日本歴史大事典 1』(小學館、2000年) ISBN 978-4-09-523001-6)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