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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安排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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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介紹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每年的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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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招生制度
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宣布「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選考科目的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等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統考科目和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的成績總分750分,其中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算150分的原始分;選考科目中自主選擇的三門科目分別按等級賦分後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這種新的高考方案被稱為「3+3」模式[註 1]。[1]這是迄今最後一次較大的改革,被外界稱為「新高考」改革。
2014年,上海、浙江兩地率先從9月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第一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兩省市的實施細則有很大不同)。新高考方案模式下,文理不分科,高考總成績由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成績,以及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技術(技術科目僅限浙江)中選考3門的考試成績組成。2017年起,北京、海南、山東、天津從9月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2]。
2017年,浙江、上海兩地開始實行打破文理分科、擴大學生選擇權的高考賦分制改革(卷面分不是最終成績,根據考生卷面分在所有報考學生成績的排名比例給出對應分數)後,選考物理的高考考生數量大幅下跌。浙江全省29.13萬考生,選考物理的只有8萬人;上海選擇物理科目的考生也僅佔總人數的30%。[3]針對此情況,浙江省決定從2018年4月起實施物理選考科目保障方案:保障人數確定為6.5萬人,當物理選考某次考試賦分人數少於保障數量時,以保障數量為基數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4]
2018年11月,浙江舉行了選考和外語考試。成績公布後有許多考生在微博爆料自己的英語成績存在異常。甚至有人客觀題扣12分卻得到140分的總成績(滿分150分)。[5]事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布聲明表示由於此次英語考試同比難度加大,「對難度較大的第二部分(閱讀理解)、第三部分(語言運用)的部分試題進行難度係數調整,實施加權賦分。」 [6]然而所謂「加權賦分」的合理性和考試院是否有權力改動高考計分方式等問題仍然遭受質疑。[7]12月5日,為此事件成立的省政府調查組公布了調查結果,認定此次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決策依據不充分、決策嚴重錯誤,導致結果不公正、不合理,並取消這次考試的加權賦分,恢復原始得分,最終成績於12月6日12:00公布[8]。
2018年,鑑於浙江省實踐的情況,湖南、江蘇等8省改用3+1+2的模式,旨在從根本上解決物理棄考的問題。但由於缺乏對再選科目的限制,導致物理科目棄考現象「未平」,化學科目棄考「又起」[9]。針對上述問題,2021年教育部又出台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進一步加強對選考科目的要求。此指引針對絕大多數理工農醫類專業提出了「物理、化學都要選考才可報考該專業」。此次調整後,雖然3+1+2或者3+3的模式沒有再做根本改變,但實際上將可選考組合限定於「物化地」、「物化生」、「物化政」、「物化史」[註 2]、「物化技」[註 3]、「政史地」共4-6種[註 4]。另外,隨着近年中國就業形勢較差、大學擴招多集中於「新工科」、大部分文史類專業不選考歷史科目依然可以報考等現實因素影響,導致「3+1+2」地區首選科目選擇歷史科目的佔比在逐漸降低。
各科目均有學業水平考試。其中,合格性考試每科滿分100分,等同原來的畢業會考。對於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學生也可以選擇參加每年1月初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春季招生統一文化考試(春季高考)並以其成績代替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其他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設置在6月底和次年4月初(會考補考),並作為參加選修科目等級性考試的前置必要條件。外語科目的高考由150分筆試改革為為140分試卷筆試+10分聽說測試,參加秋季招生的考生可以在1月春季高考、6月秋季高考分別參加外語考試,並擇高計入總分。選修科目設置等級性考試,並在每年5月初進行一次,高考考生需選擇其中三門參加,成績有效期自畢業起二年有效。對於選修地理、生物的學生,可以選擇在高二學年參加等級性考試(2017屆僅有地理開放高二報考),其他科目則必須在高三學年參加等級性考試。等級性考試每科滿分70分,最低等級分數40分,其中分為11個等級(A+,A,B+,B,B-,C+,C,C-,D+,D,E),級差為3分。此外,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者,沒有等級性考試成績要求。 自2021年入學的高一新生起,選修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均只能在高三學年進行報考,且成績均當年有效。[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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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語外,其餘所有科目均有學業水平考試。7門選考科目學考與選考同卷,由必考的70分和加試的30分組成,選擇學考的考生只做70分必考,選考考生需做全部100分(此項政策於2020年被廢除,見#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一章)。語文、數學有單獨的學業水平考試,滿分100分。外語科目的成績既作為高考,也作為學考成績。考慮到7門選考科目卷子難度係數有差異,因此7門中不選的4門學考科目按5個等級賦分,3門選考科目成績按22個等級賦分並將賦分計入高考總分。[12]
等級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賦分 | 100 | 97 | 94 | 91 | 88 | 85 | 82 | 79 | 76 | 73 | 70 | 67 | 64 | 61 | 58 | 55 | 52 | 49 | 46 | 43 | 40 | 0 |
參加選考考生比例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7% | 7% | 7% | 7% | 7% | 7% | 6% | 5% | 4% | 3% | 2% | 1% | 少於1% | 學考部分得E考生 |
2022年1月起,選考科目等級賦分的分差由3分改為1分,在原21等級基礎上劃分為20個賦分區間,將原第1(1%,100分)、第2(2%,97分)兩個等級合併為一個賦分區間,其餘不變。各對應區間內按等比例轉換,四捨五入將卷面得分轉換為等級分。[13]
浙江省在高考改革試點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後又進行了多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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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發布後,多省公布計劃高考改革方案[14],方向為合並錄取批次、不分文理科、考試科目自選式。 2018年,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8省市從9月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新高考改革。原先計劃於2018年啟動的安徽、河南、四川、吉林、山西、江西、內蒙古、黑龍江、貴州、西藏10省市宣布推遲啟動高考改革。[15]
2019年4月23日,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發布新的「3+1+2」模式,從2018年9月入學的新生起實行[16]。與第一、二批高考改革省市實行的「3+3」模式不同,「3+1+2」中的「3」代表語文、數學、外語等必考的全國統考科目,「1」代表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的其中一門首選科目,「2」代表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的兩門再選科目。因此,自2021年起的高校統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而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統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統考科目和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分750分,其中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計入150分的原始分;選考科目物理或歷史計入100分原始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主選擇的兩門科目按等級賦分後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16][17]。此次八個省市均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安排在統一高考期間一併進行,並且將選擇性考試與外語的考試次數確定為1次。
2021年,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甘肅省7省區從9月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第四批新高考改革。沿用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3+1+2」模式[18]。
2022年,山西、內蒙古、河南、四川、雲南、陝西、青海、寧夏8省區從9月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繼續沿用「3+1+2」模式[19]。
2025年3月1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發布《關於發布2027年擬在新疆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公告》,標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2024年9月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新高考改革。至此,除港澳以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剩西藏自治區未啟動新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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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選用
2019年,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的試卷有新課標全國I卷、新課標全國II卷和新課標全國III卷三套試卷。使用新課標全國I卷的地區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蘇省、廣東省、河北省、山東省、福建省。使用新課標全國II卷的地區包括重慶市、遼寧省、海南省、江西省、安徽省、山西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黑龍江省、吉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使用新課標全國III卷的地區主要是西南地區,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雲南省、四川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完全自主命題。
全國卷、新高考省份的語數外試卷均由國家考試中心命制,新高考賦分科目試題由各省教育考試院命制。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均為自主命題。
而小語種高考(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則統一使用全國卷,除上海市日語為自主命題外,各省均無自主命題權。
2020年高考相較前一年,新增了兩套試卷。原使用新課標一卷(全國乙卷)的山東省改使用「新高考一卷」;原使用新課標二卷(全國甲卷)及海南省自命題卷的海南省則改使用「新高考二卷」。北京、天津及江蘇、上海、浙江(語數外)維持自命題不變。加上原有的三套全國卷,2020年高考試卷套數達到10套。這是2016年高考收緊自命題權後,全國高考試卷套數再次達到兩位數。
2020年高考語文試卷作文題共11道,其中5道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分別為全國Ⅰ卷、全國Ⅱ卷、全國Ⅲ卷、新高考Ⅰ卷、新高考Ⅱ卷。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各命制1道,北京命制2道。在疫情之下,一方面疫情確為多地高考作文的主題;但另一方面,命題的切入點卻大不相同。此外,生活感悟、歷史人物評述、最新科技等話題也有一席之地[48]。全國1、2、3、新高考2卷、北京卷繼續要求考生使用指定的文體作文;新高考1卷、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卷則維持「除詩歌外文體不限」的要求。其中,浙江地區一考生創作的作文《生活在樹上》得到滿分60分,但因使用大量的冷門名人名言和生僻字詞而引發輿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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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的試卷有新高考全國I卷、新高考全國II卷、新課標全國甲卷和新課標全國乙卷四套試卷。使用新高考全國I卷的地區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蘇省、廣東省、河北省、山東省、福建省。使用新高考全國II卷的地區包括重慶市、遼寧省、海南省。使用新課標全國乙卷的地區包括河南省、江西省、安徽省、山西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黑龍江省、吉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使用新課標全國甲卷的地區主要是西南地區,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雲南省、四川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完全自主命題。
全國卷、新高考省份的語數外試卷均由國家考試中心命制,新高考賦分科目試題由各省教育考試院命制。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均為自主命題。
而小語種高考(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則統一使用全國卷,除上海市日語為自主命題外,各省均無自主命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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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的試卷有新高考全國I卷、新高考全國II卷、新課標全國甲卷和新課標全國乙卷四套試卷。使用新高考全國I卷的地區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蘇省、廣東省、河北省、山東省、福建省。使用新高考全國II卷的地區包括重慶市、遼寧省、海南省。使用新課標全國乙卷的地區包括河南省、江西省、安徽省、山西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黑龍江省、吉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使用新課標全國甲卷的地區主要是西南地區,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雲南省、四川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完全自主命題。
全國卷、新高考省份的語數外試卷均由國家考試中心命制,新高考賦分科目試題由各省教育考試院命制。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均為自主命題。
而小語種高考(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則統一使用全國卷,除上海市日語為自主命題外,各省均無自主命題權。
2023年,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的試卷有新高考全國I卷、新高考全國II卷、新課標全國甲卷和新課標全國乙卷四套試卷。使用新高考全國I卷的地區包括福建省、廣東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蘇省、山東省、浙江省。使用新高考全國II卷的地區包括重慶市、海南省、遼寧省。使用新課標全國乙卷的地區包括安徽省、甘肅省、河南省、黑龍江省、吉林省、江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山西省、陝西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使用新課標全國甲卷的地區主要是西南地區,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區、雲南省。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完全自主命題。
除上述完全自主命題地區外,全國卷、新高考省份的語數外試卷均由國家考試中心命制,新高考賦分科目試題由各省教育考試院命制。
而小語種高考(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則統一使用全國卷,除上海市日語為自主命題外,各省均無自主命題權。
2024年,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的試卷包括適用新高考模式的新課標Ⅰ卷、新課標Ⅱ卷(僅有語文、數學、英語科目)[註 21];適用舊高考模式的全國甲卷一整套試卷;另設置了適用「新課標老高考」模式的新課標綜合卷(僅有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科目)。
當外語科目選擇語種為英語時,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完全自主命題外,使用新課標Ⅰ卷的地區有河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這些省的選考科目自主命題;使用新課標Ⅱ卷的地區有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貴州省、甘肅省,這些省的選考科目自主命題;使用新課標Ⅱ卷+新課標綜合卷的地區有山西省、雲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使用全國甲卷的地區有四川省、陝西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另外,西藏自治區由於只有語文、歷史、思想政治科目啟用了「2017年課程標準」,且未進入新高考,因此語文使用新課標全國Ⅱ卷,數學、英語、理科綜合和文科綜合中的地理部分使用全國甲卷,文科綜合中的歷史、思想政治部分使用新課標綜合卷。
而當外語科目選擇為小語種(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時[註 22],除上海市自主命題外,其他各省市區的外語小語種科目均無自主命題權,統一使用同一套全國卷[註 23]。
廣東省的英語聽說考試則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自主命題。
考試時間
根據教育部的時間安排,各省相繼發布通知,安排本省的高考時間。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全國皆安排在教育部公告時間進行考試;在高考改革各省,其他選考科目則安排在語文、數學、外語三科以外的時間依次進行。
統計數據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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