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傳業(1867年—1928年),字培基。安徽潁州府亳州人,光緒十九年(1893年)癸巳恩科武舉人[1],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中武進士,授三等侍衛。 簡歷 辛亥革命後,任倪嗣沖武衛右官哨官、二營管帶[2]。 民國六年(1917年)11月,任攻湘皖軍司令。次年任安武軍第二混成旅旅長。 民國七年(1918年)3月28日,授陸軍少將 民國九年(1920年)改安徽陸軍第二混成旅旅長 民國十年(1921年)2月15日,授陸軍少將加中將銜 民國十二年(1923年)皖南鎮守使,改皖北鎮守使,3月6日,授陸軍中將、安徽國民軍第四軍軍長。 民國十三年(1924年)1月11日,將軍府將軍[3] 民國十四年(1925年)任安徽陸軍第二混成旅旅長兼蘇皖豫魯四省剿匪副司令[4],因牽連倪道烺槍殺學生薑高琦案被免職,調京候任[5]。 後去天津租界閒居。歸里病故。 註釋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