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楊士萱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楊士萱(1981年5月16日),台灣藝人。2006年演出《愛殺17》而出名。但不久就因為犯下猥褻案而嚴重影響其演藝事業[1]

快速預覽 楊士萱, 男演員 ...

演出

爭議事件

2008強制罪事件

  • 2008年1月15日晚間9點多,一名男子尾隨女大生身後,硬扯被害人絲襪,並以手機強拍被害人的裙底,被害人呼救,這名男子才倉皇逃跑,現場遺留皮夾證件為楊士萱本人。[2]
  • 案發後次日,楊士萱前往精神科求診,取得抗憂鬱藥物[3][4] 後否認犯行,並推說皮夾早已遺失。[5] 及謊稱案發時跟經紀人在一起,有不在場證明。[6]
  • 2008年1月27日,楊士萱承認猥褻女學生。[7] 並出示取得的抗憂鬱藥物,裝病脫罪。[8]警方之後約談,楊士萱最後承認並公開道歉。[9]事後傳出楊士萱跟被害人認識,此行為是牽涉到另一樁感情糾紛,並非單純的憂鬱症或是壓力過大。[10]

2011工地波神舒舒之分手風波

  • 舒舒因為不滿楊士萱以簡訊恐嚇,並揚言公佈兩人的親密照,舒舒對楊士萱提出恐嚇告訴,並申請保護令[11]
  • 楊士萱指舒舒先撂話:「我會叫黑道弄你!」並對他造成人身攻擊,不排除對她提告[12]
  • 舒舒控訴遭前男友楊士萱以性愛光碟威脅[13]。楊士萱聽聞此番言論,怒駁:「我又不是她的淫媒!」[14]
  • 2011年5月18日,台北地檢署開庭,楊堅稱已刪除性愛畫面,當庭要求檢察官勘驗他的手機及筆電,反指對方也握有畫面。最後雙方傾向透過律師洽簽保密協定解決糾紛[15]
  • 2011年5月20日,楊透過壹級娛樂節目,提出簡訊指控舒舒誣賴,是為了模糊賣淫事件[16]
  • 2011年7月3日,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因氣憤才發簡訊,之後仍互有聯絡,舒舒也曾傳甜蜜簡訊給楊士萱,不構成恐嚇,不起訴處分[18]
Remove ads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