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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 (法學家)
中国法学家(1930—2023)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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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1930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19日),原名江偉璉[2],生於遼寧大連,祖籍浙江寧波,中國大陸民法學者,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有「民法泰斗」之稱。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兼法律委員會副主任[3]、中國法學會副會長[4]。曾參與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與佟柔、王家福、魏振瀛並稱為「民法四先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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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江平的父親江懷澄在銀行工作,母親王桂英是家庭主婦[2]。1937年全家遷往上海,一年後轉往北平。初中就讀北平藝文中學[註 1],高中就讀崇德中學(今北京三十一中)。1948年到1949年間在燕京大學新聞系學習,因參加中共的地下外圍組織民主青年同盟而輟學。1949年參加了北平市團委籌備工作。1951年至1956年間,作為首批公派蘇聯的留學生,先後就讀於喀山國立大學和莫斯科國立大學法律系,參加中國學生會工作[6],以全優成績提前一年畢業,回國任教於北京政法學院民法教研室[7]。在蘇聯留學期間,江平開始意識到名義上的社會主義並不能保證免於暴政的自由,回國後立志為自由而奮鬥[2]。
1957年因作為起草者同其他19名年輕教師寫大字報對校政建言,及公開議論赫魯曉夫的秘密報告而被打成右派,新婚妻子被迫與其離婚[7]。後被派往北京西山勞動,被火車壓斷一條腿[8]。1959年,以「摘帽右派」身份回到北京政法學院(今中國政法大學)外語教研室。1972年,學校解散,隨部分教職工到安徽農村勞動。後被組織清除,被派往北京延慶中學教俄語[註 2]。江平把他在蘇聯留學期間用獎學金買的法學書籍賣給收廢品的人,為此寫了一首五絕:「西天朝聖祖,讀經寒窗苦。誰知歸來後,卷卷皆糞土。」[10]
1978年,北京政法學院復校,江平被恢復教職。1982年擔任該學院副院長,1984年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1988年6月任校長。1990年2月15日因被中共認為支持學生運動而被免職[11],因此畢業證書籤有江平姓名的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僅1985級一屆[12]。江平曾在中國政法大學開學典禮上致辭:「我們要有信念,做到只向真理低頭。」[10]
1995年,北京仲裁委員會成立,江平擔任第一屆至第五屆主任(任期至2012年),2001年10月被中國政法大學授予終身教授稱號。2012年,赴台灣參加首屆「光華學者論壇」,受時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接見[13]。
2012年11月,他在北京的座談上表示:「近年來中國司法改革倒退,公安和政法委權力過大是國家不幸,中國應建立法院權威和司法獨立。要建立財產申報、審查和預算公開、差額及公開選舉等各項制度,也應廢除違法多年的勞動教養制度。」[14][15]最終勞動教養制度在2013年底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廢除。[16]
2023年12月19日12時28分,江平在北京中日友好醫院逝世,享年94歲。[17]消息傳出後不久,財新網於下午一點半發表紀念悼文[18],同月23日早上,遺體告別儀式在北京市八寶山殯儀館東禮堂舉行,儀式上,朱鎔基、溫家寶、張德江、陳光中、應松年、張晉藩、金平、資中筠、張維迎等社會各界人士敬獻了花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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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貢獻
江平是中國民法典的奠基者之一,參與起草了中國首個民權框架、物權法、合同法及公司法。他還負責起草了中國首部行政訴訟法[2]。
江平主張以「憲政社會主義」取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也就是將「中國特色」清晰地定義為憲政。[20]他認為「我們國家現在有憲法,但還沒有真正的憲政。就是說中國在民主、自由、人權方面還有很大距離。」[21]
紀念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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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江平的第二任妻子崔琦於2022年7月去世,有一兒一女及兩名孫輩[2]。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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