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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聲明。
犯罪既遂,是大陸法系刑法的一個概念,指犯罪行為具備了刑法規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犯罪構成要件的情形。
犯罪既遂的標準根據各國所採納的標準而不同[1]。主流國家採取犯罪構成要件說,取決於所規定的特定犯罪全部犯罪構成要件,而不取決於是否發生了實際的犯罪結果或者犯罪目的[2]。
更多資訊 類型, 既遂要求 ...
類型 |
既遂要求 |
舉例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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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犯 |
不僅要求行為人實施完畢刑法規定的特定犯罪行為,而且要求犯罪行為實際造成法定的危害結果 |
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等 |
所謂法定的危害結果,是指犯罪行為對犯罪對象造成的物質性、有形的、可以具體測量確定的損害結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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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犯 |
不僅要求行為人實施完畢刑法規定的特定犯罪行為,而且要求犯罪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的危險狀態 |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決水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等 |
不要求犯罪行為實際發生某種危害結果,但存在爭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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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犯 |
只要行為人實施完畢法定的犯罪行為 |
脫逃罪 |
行為犯要求的犯罪實行行為往往要經歷一段時間過程,達到一定程度才為犯罪既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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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動犯 |
只要行為人着手犯罪實行行為,犯罪即告完成並完全符合犯罪構成 |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傳授犯罪方法罪[6] |
不要求犯罪行為發生實際的危害結果或者造成危害結果發生的實際危險[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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