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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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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簡稱「三普」[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組織的一次全國範圍的不可移動文物普遍調查活動,從2007年開始,到2011年結束[2]。
簡介
此次文物普查是繼1956年和1981年以來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大規模(截至當時)的文物普查[3]。
此次全國文物普查明確了不可移動文物認定標準,進一步擴展了文物內涵與外延,將工業遺產、鄉土建築、線性遺產、文化景觀等類型納入普查範圍,認定公佈為不可移動文物[4]。
普查過程
此次普查從2007年4月開始,到2011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07年9月30日。2007年4月至9月為普查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確定技術標準和規範,開展培訓、試點工作;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為普查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為普查第三階段,主要任務是進行調查資料的整理、匯總、數據庫建設和公佈普查成果[2]。
普查範圍
普查的範圍是中國大陸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其中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和其他等6大類59個小類文物[5]。普查的內容以調查、登錄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同時對已登記的近40萬處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複查[2]。
普查投入
先後有近5000人參與了普査工作。五年來共計投入14931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20563萬元,地方財政投入128747萬元,平均每個縣投入52萬元[6]。
普查數據
截至2008年7月31日,全國共普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123,480處,其中複查48,222處,新發現文物75,258處[7]。
根據普查結束後的數據,全國共登記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動文物766,722處[4]。普查到達率和完成率均為100%[6]。誤差率測算為±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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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小組
成立時的領導小組人員名單:[2]
- 組 長
- 陳至立(國務委員)
- 副組長
- 成 員
- 張 茅(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 羅平飛(民政部副部長)
- 張少春(財政部副部長)
- 貟小蘇(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 仇保興(建設部副部長)
- 翁孟勇(交通部副部長)
- 周 英(水利部副部長)
- 林賢郁(統計局副局長)
- 祝列克(林業局副局長)
- 齊曉飛(宗教局副局長)
- 李維森(測繪局副局長)
- 童明康(文物局副局長)
- 谷俊山(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副部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兼任[2]。
成員單位有16個部門[4]。
後續
2011年底普查基本結束後,在新發現的文物中經遴選、推薦,由國家文物局委託中國文物報社組織評選,最終以投票方式選出的100項文物,被稱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百大新發現。
在普查基礎上,國務院核定公佈第七批、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總量達到5058處。各地也公佈了多批次文物保護單位,截至2023年5月31日,全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公佈26507處。普查成果成為黨的十八大以來文物工作的重要基礎[4]。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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