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新竹縣竹北市,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院或竹院。
Remove ads
沿革
本院的前身可追溯至台灣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開始統治台灣,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依該條例於同年7月15日成立新竹地方法院,按當時之行政區劃,係管轄臺北縣新竹支廳(約當今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之司法事務。次年(1897年)11月15日,同時依該條例成立的苗栗地方法院被以總督府府令廢止,相關業務併入本院。
- 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廢止高等法院,並將全台地方法院整併為三座,本院縮編為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隸屬於臺北地方法院。出張所原亦從事審判,惟1909年10月25日新竹出張所被撤銷,縮編為登記所,僅受理不動產登記事項,不着手審判事務,直至1919年1月7日恢復為出張所,並恢復審判事務。
- 1938年5月4日,新竹支部再度升格復名為新竹地方法院,與新竹州廳並列為當時新竹地區的兩大機關。
- 1945年,日本戰敗,二次大戰結束,國府接收台灣,台灣高等法院指派時任本院判官(法官)的陳明清暫代院長,並辦理接收事宜,12月29日接收完成後,正式將新竹地方法院之全稱改為今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轄區仍舊與日治時期相同。
- 1973年6月16日,桃園地方法院成立,今桃園市部分,改隸新成立的法院。
- 1997年1月9日,苗栗地方法院成立,今苗栗縣部分,改隸新成立的法院。至此,本院管轄範圍僅包括新竹縣市至今。
- 2017年7月24日,搬遷至竹北新辦公廳舍,原址轉作新竹簡易庭,原竹北簡易庭轉作少年輔導大樓[2]。
Remove ads
歷任院長
Remove ads
管轄區域
組織
- 院長
- 公設辯護人
- 調查保護室
- 書記處
- 少年紀錄科
- 刑事紀錄科
- 民事紀錄科
- 民執紀錄科
- 法官助理
- 總務科
- 研考科
- 文書科
- 訴訟輔導科
- 通譯室
- 法警室
- 公證處
- 提存所
- 登記處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資訊室
- 政風室
- 少家庭
- 刑事庭
- 民事庭
- 民事執行處
- 竹北簡易庭
- 竹東簡易庭
特色
- 本院轄區人口為1,026,639人(2021年8月),是中華民國所轄人口排行第10的地方法院。
- 本院於2000年經清查發現301冊日治時期司法文書,包括民事判決原本、公證書原本及各種登記簿等。
曾經審理之重大案件
週邊
- 新竹縣政府
-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國民小學
- 新竹縣竹北市六家國民小學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國民小學
- 新竹縣竹北市十興國民小學
- 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
- 新竹縣立體育館
- 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
國道一號竹北交流道
縣道120號(光明六路東一段)
縣道117號(自強南路)
- 東元綜合醫院
- 新竹喜來登大飯店
參見條目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