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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鄉團
中国国民党组织的地主武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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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鄉團,又稱返鄉團,還鄉隊,難民還鄉團[1],一般指的是被中共推翻的地主以及地方勢力依附國民黨或國民黨軍隊組成的武裝團伙[2],在全中國範圍內的農村進行了大規模的肉刑及屠殺[3][4][5][6]。
起源
還鄉團最早出現於20世紀30年代國軍對江西蘇區的圍剿中。1946年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後,國民政府正式頒布《綏靖區難民還鄉團組織辦法》,並通過其情報和軍事機構對各地建立還鄉團進行資助與支持[7],於是各地紛紛成立還鄉團。還鄉團和一些地方上的秘密會社、宗教組織以及被中共稱為「地痞流氓」的勢力組成民兵團體,協助國民黨佔領和管理農村(這些勢力在內戰正式爆發前就隨着國民黨進入農村)。這些民兵在奪回一片被共產黨佔領的地區後,就會以平定農村為藉口[7],對中共黨員和平民進行有組織的報復[8]。
在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中國共產黨在其佔領區開展土地改革運動。伴隨土改運動的全面展開,地主大批逃亡的現象開始出現。在這場土改運動中,地主的土地和財產被分光,地主本人則被「掃地出門」,甚至淪為乞丐,這些經濟利益的損失是刺激地主逃亡的因素之一。土改使農村中的階級關係發生變化。抗戰時期,不少地主在「三三制」的政權組織架構下被「結合」進各級中共組織,如今,他們在土改中成了被鬥爭、被管制的對象,這也是造成地主大量逃亡的因素之一。[4][9]因此,許多地主組織武裝力量如「還鄉團」跟隨國民黨軍隊,意圖推翻共產黨組織建立的鄉村基層政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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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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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鄉團通過「查老契」、「清算倒租」等方式重新取得原有的土地。並和中國共產黨建立的地方政權進行武裝對抗,甚至是與八路完全無關的農民也被施行極端的酷刑與屠殺。據記載,這些民兵組織「不分青紅皂白地殺人,並敲詐、侮辱、強姦、勒索平民」,而國民黨軍隊則搶劫民貨和牲畜(當時有平民將國民黨稱為「捉雞隊」)。中國共產黨將國民黨以及這些民兵組織的行為形容成「新的『三光』政策」,一些平民對這一說法表示認同,並抱怨國民黨軍隊「比日本人還糟糕十倍」[7]。
1927年馬日事變後,岳陽縣的「地主豪紳」等人組織縣救黨委員會,後成立鏟共義勇總隊,進行「鏟共清鄉」。省救黨委員會派員到華容組織縣救黨委員會後,當地「土豪劣紳」組成「還鄉團」捲土重來,到處捉人殺人。[12]
據時任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司令員的許世友回憶,在膠東地區,「還鄉團屠殺人民之多,殺人手段之殘忍,更是聞所未聞:刀鍘、水淹、開水燙、火燒、絞刑、刀子割、斷肢、活埋、剖腹挖心、用燒紅的鐵鍋烙烤……種種酷刑無所不用其極。」不少村莊成了「無人村」。在林泉莊(今屬青島萊西望城街道),全家被害的有75戶;小朱洞村30戶人家,除3戶「惡霸」外,其餘27戶全被殺絕;在萊陽城外,還鄉團一次就屠殺群眾3000餘人。在五龍縣(在今萊陽東南部)人民寫給部隊的一封控訴書中寫道:「沒有來得及跑開的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或被殺死、或被活埋,光是六個區就被殺了800多人,有的被鍘刀一鍘三截,有的一口井活埋七八個,小孩被一劈兩半,婦女被輪姦致死……在騎馬埠一個村敵人就殺七十二人,每逢一個溝,就看見血淋淋的人頭、斷腿、被折斷的骨頭……」[13]:134-135
1947年8月,國民黨組建「膠東兵團」,9月初,國軍大舉進攻中共膠東解放區,並在所到之處組織地主等地方勢力建立還鄉團。1987年的《萊西黨史資料》(第一輯)中收錄了《1947年國民黨還鄉團在萊西縣、萊西南縣的大屠殺社會調查資料》,記載了該地區諸多村莊遭國民黨還鄉團屠殺的詳細情況。據統計,自9月17日國民黨還鄉團入境以來,先後在萊西、萊西南兩縣的594個村莊,燒毀房屋1388間、搶去糧食5451697斤、拉去牲口4005頭、抓丁1683名、姦污婦女930名。還鄉團還大規模屠殺當地民眾:在不到一個月時間裏,當地有3807人被殺害,其中中共黨員幹部1126人、群眾2681人。遇難較重的有:孫受鄉705人、院上鎮442人、李權莊鄉426人、夏格莊鎮388人、姜山鎮367人、繞嶺鄉352人、牛溪埠鄉338人、望城鎮259人、店埠鄉181人、武備鄉156人,被害10人以上的村莊達117個,20人以上的村莊23個,30人以上的村莊14個,40人以上的村莊5個。國民黨還鄉團在屠殺時,採用活埋、刀砍、鐵杴劈、钁頭砸、鍘刀鍘、剪刀剪、零刀割、牲口拖、烙鐵烙、錐子刺、割舌頭、割耳朵、挖眼、扒心、火燎、香觸,以及「掛洋畫」、「照天燈」、「剔排骨」、「剪刺蝟」、「穿鐵鞋」、「坐老虎凳」、「洗八路味」、「掃八路毛」等「花樣」。[14]
維基文庫中與此條目相關的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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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濰縣戰役戰前動員期間,許世友收到了中共濰北縣委寫給九縱的一封信,信中描述了國民黨軍隊和還鄉團對當地百姓進行報復的行徑:
國民黨匪軍自佔領濰縣後,抓丁搶糧,燒殺擄掠,無所不為。濰北縣即被拉去牲口兩千餘頭,糧食被搶淨光,被抓壯丁難以統計。更殘酷的是廣大群眾被殺害。兩年多來,濰北縣人民被殘害者已有千餘。單是紙房區李家營村一帶即被害數百人。直到今天,寒亭據點周圍的死難同胞仍曝屍曠野,無人收拾。殘殺方式更令人聞之毛髮聳然。鍘刀鍘、活埋已成為匪徒們採用的普遍手段。有的先被割去耳朵舌頭,然後活埋;有的被拔去頭髮而後鍘死;有的被割開腿後加油燒死;有的被丟在水裏眼睜睜淹死;有的婦女被裸體綁在樹上輪姦,然後用火燒的槍條插入陰部活活攪死;有的被剝光衣服,用開水澆,把全身燙起水泡,再用竹掃帚把皮掃去,名為「掃八路毛」;有的用剪刀剪碎全身皮肉,名為「剪刺蝟」;敵人還把待哺的嬰兒的兩腿劈開,丟在燒紅的鍋里,叫做「窮小子翻身」。紙房區邢家東莊,蔣匪在街口安下3面鍘刀,竟然按戶抓人去鍘。這個村先後被殺害21人。婦救會長的孩子被鍘成兩段,青婦小隊長的妹妹徐單被敵人用槍穿死,邢振明的妻子和懷孕的兒媳相繼被活埋。紙房村貧農韓在林弟兄3人14口一起被活埋,只剩韓的老母,哭求給她留下一個人種而不得。她眼看着自己的子孫被殺光,悲痛欲絕,也上吊而死。高里區一次被殺被鍘12人。軍屬於傳弟之妻被敵人用鉗子先拔去頭髮,又割開腿肚子加上鹽,活活折磨死。固堤區東小官莊一家貧農3口人全被殺死,其妻懷孕6個月,死後小孩的兩腿露了出來。當時的濰北,被害同胞屍橫遍野,任野狗撕食。斷骨碎肉比比皆是,難屬四處認屍,小孩嚎哭尋母,其慘痛情景催人心酸落淚。這是濰北人民永世難忘的血海深仇!
——《中共濰北縣委給九縱的一封信》(1948年4月10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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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蕭縣,有的還鄉地主拒絕實行二五減租,除強迫佃農對半分租外,還追算曆年的舊賬。在沛縣大屯鎮徐莊村,全村100多戶雇、佃、貧農被罰大洋10000多 塊。農民被迫賣地、賣牛,弄得傾家蕩產,不得不遠走他鄉逃荒要飯。在邳縣,還鄉地主不僅向農民倒回土地、耕畜和農具,還勒逼得田戶按每畝120斤小麥賠償他們的損失。還鄉地主在倒租過程中,發現良家婦女往往就以人抵債,將其霸佔。例如,宿遷的還鄉地主陸玉光一人就姦污婦女20人,龍河鄉三青團分隊長兼保長楊其華強姦民女10餘人。[18]:348-351
1947年11月,趙養吾向時任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控告阜寧還鄉團與官軍勾結,打着剿匪的旗號實則劫掠人民,並要求蔣介石嚴懲[19]。
影響
還鄉團的暴行,常常在土改中被地主援引以用於威脅農民,是土地改革激進化主要動力。[6]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歷次政治運動如鎮壓反革命、反右運動、文化大革命中,曾參與過還鄉團的成員屢屢被報復,他們的後代在很長時間裏受到升學、參軍方面的歧視[4]。「還鄉團」一詞還被用於稱呼被打倒的政治對象,如四人幫就曾被罵為「一夥地地道道的極右派、還鄉團!」[2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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