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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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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琰(1449年—1532年),字廷信,號逸菴,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絳州(今山西省新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間鄉試解元,再中進士,累官戶部、工部尚書。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卒諡恭介。
生平
成化七年(1471年),陶琰登山西鄉試第一;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二甲第三十八名進士[1][2][3],授刑部主事。弘治初年,晉升爲刑部員外郎,二年(1489年)升任陝西按察司僉事,以撫臣舉薦,升固原兵備副使,九年後,升福建按察使,因每次吃飯只有一個蔬菜,閩人謂之「青菜陶」。升浙江右布政使,轉福建左布政使,正德元年(1506年)調任山東左布政使,不久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二年(1507年)遷刑部右侍郎[4]。
陝西甘肅遊擊將軍徐謙訐攻巡按御史李高、兵備副使張天衢、蘭州知州姜閎三人,徐謙為劉瑾餘黨,欲誣陷李高;陶琰調查後上書,劉瑾大怒,借其他事情逮捕陶琰入詔獄,禠其職,又罰米四百石輸邊。劉瑾被誅後,起用為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5]。
正德六年(1511年),轉為南京刑部右侍郎。次年,劉七率眾侵犯江南,王浩八又入衢州。陶琰擔任右都御史,巡視浙江。此後平定叛亂,並賑災颶風災害。此後又命總督漕運,連續上疏七次乞求歸鄉。明世宗繼位後,起用恢復官職。此後加升戶部尚書。嘉靖元年,召拜為工部尚書。同年冬,改南京兵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致仕歸鄉後九年去世。贈少保,諡恭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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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事
成化七年(1471年),監察御史、祥符王繼巡按山西,監督科考,在淘汰試卷中搜撿出陶琰、王槐二卷。二人果然連舉解元,眾服王繼之明[7]。
家族
參考文獻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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