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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遊戲審查制度

审查制度分类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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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遊戲審查制度是權威機構根據電子遊戲內容的性質進行使用管制、內容審查或規範電子遊戲(或特定遊戲)的行為。部分國家和地區採用分級制度(如ESRB)以減輕不適宜內容對年輕人的貽害。其他國家和地區藉此審查對自身不利的言論。

概述

對電子遊戲監管的支援時常與道德恐慌相聯絡[1]。即便如此,政府已經立法(或計劃立法)設置內容分級制度或頒布禁令來規範電子遊戲分發[2][3][4][5]。大衛·岡特利特於2005年稱,資助資金、新聞頭條和專業聲望更常見於那些確有致力反媒體主義促進的作者[6]。湯姆·格蘭姆斯、詹姆斯·A·安德森和洛里卑爾根在2008年出版的一本研究媒體效應研究產生的社會學影響的書中重申上述主張[7]

目前只有中國、韓國及澳洲是由政府機構直接監管電子遊戲[8]

自主監管

電動遊戲行業採用的自願評級系統,如美國和加拿大的娛樂軟件分級委員會(1994年成立)[9]和歐洲的泛歐遊戲資訊組織(2003年成立)的分級制度,旨在告知父母他們的孩子正在遊玩或試圖執行的電子遊戲的性質。一些有爭議的遊戲評級表明被標記上這些分級的遊戲不適合幼兒使用(例如美國的「成熟」、「僅限成人」或英國的 15/18分級級別)。包裝警告此類遊戲不應售予兒童。ESRB分級制度雖在美國不具法律約束力,但許多零售商自行立例拒絕未成年人購買這些產品[10]英國電影分級委員會的分級具有法律約束力。英國的零售商亦強制執行PEGI分級(雖PEGI不具有法律強制性)[11]

加拿大

安大略省電影審查委員會卑詩省電影分級辦公室皆立例嚴禁未成年人購買《俠盜獵魔》和《命運戰士》(儘管他們的ESRB分級為「成熟」,但仍被歸類至電影的「限制級」)。安大略省以及其他幾個省份此後通過了法律以強制執行ESRB的分級制度,他們規定零售商向未達規定年齡人士販賣「成人」或「僅限成人」分級的電子遊戲為違法行為[12][13][14]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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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今文旅部)部長蔡武

在中國大陸,電子遊戲機於2000年6月至2014年1月間被禁[15][16]。惟北京政府仍會審查「敵視中國或有悖中國政府立場」的電子遊戲。據彭博新聞社報道,前中國文化部部長蔡武以「我們希望的是能夠打開窗戶呼吸新鮮空氣,但同時也需要提防蒼蠅和蚊子」為該國的審查制度打了個比方[17]

中國對電子遊戲的審查通常與對戰爭、歷史和政府的負面看法有關。由於這些原因,中國已經禁止了幾款電子遊戲。中國文化部在2004年以《鋼鐵雄心》刻畫扭曲二戰封禁該作[18]。 2013年,中國外交部以「歪曲中國,企圖『抹黑中國形象』」為由封禁《戰地4[19]

此外,中國電子遊戲的聊天區受到與中國互聯網其他地方類似甚至更廣泛的限制。例如《原神》的聊天區將髒話中華民國(台灣)、西藏香港法輪功史太林希特拉普京等相關詞彙一併審查[20][21]。一項對約200款中國遊戲的研究中列出了超十八萬條的敏感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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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德國刑法第86條第一款、第130條和131條分別規定嚴禁使用違憲組織標誌、煽動人民或煽動犯罪。在官方列表中,三者皆一併執行,因此任何包含納粹德國國旗和/或任何與阿道夫·希特拉相關的內容會被標記為種族主義內容。

《德國刑法》第131條規定禁止媒體表現過度暴力「以鼓動相關行為或使受眾誤判此類暴力行為無害或代表事件的殘忍或以不人道方式描述針對人類或類人生物的殘忍或其他損害人類尊嚴的不人道暴力行為。」 [23]

2018年8月9日,娛樂軟件檢驗局宣布德國政府在遊戲內容尚不致損害社會利益的情況下放寬《刑法》第86條第一款對遊戲的限制。娛樂軟件檢驗局仍將評估這些象徵是否被濫用,並拒絕為他們認為可能損害社會利益的電子遊戲分級[24]

德國審查制度的一個顯着例子是《使命召喚:二戰》。在德文版遊戲中,卐字元被置換為鐵十字。血腥情節也受到嚴格審查(尤其在競選中)[25]。德國另一款被審查的電子遊戲是《德軍總部II:新巨像》,遊戲中希特拉著名的小鬍子被抹去,卐字元被替換為三角形符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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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日版電子遊戲以基於「道德」問題大量刪改內容而聞名[27]。一般來說,日本審查制度旨在減少本地化遊戲中血腥暴力場面[28]

韓國

「不雅」網站(例如提供未分級遊戲、色情(包括兒童色情)內容和賭博)亦被封鎖。試圖在韓國直連這些網站時會自動重新導向到警告頁(頁面顯示「該網站已被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封鎖」)[29]。用戶使用搜尋引擎搜尋「青少年不宜」的關鍵詞時須驗證用戶年齡[30]

美國及其海外屬地

美國、波多黎各、薩摩亞、關島、處女群島和北馬利安納群島以ESRB制度自願進行遊戲分級。

歷史

美國第一宗電子遊戲相關重大爭議發生在1990年代初期,當時諸如《真人快打》《午夜陷阱》等電子遊戲以對兒童的高度血腥暴力和性內容而臭名昭著。這些問題後被送上美國國會。在提議設立一個政府委員會來對電子遊戲進行分級後,主要電動遊戲公司成立了互動數字軟件協會,並向國會提交了娛樂軟件分級委員會的設立計劃,該委員會獲授權進行遊戲分級[31][32]

傑克·湯普森批評「暴力電子遊戲」,聲稱玩暴力電子遊戲會導致青少年在現實世界模仿相關行為[33]。湯普森經常代表槍擊案件的受害者(或其監護人),湯普森經常將這些行為歸咎於肇事者玩過暴力電子遊戲。湯普森還支援了一場試圖阻止《惡霸魯尼》發售的運動[34]

2013年,電子遊戲業遊說團體娛樂軟件協會已經招募了逾五十萬名成員加入「電子遊戲選民網絡」,這個「草根」遊說團體旨在動員遊戲玩家反對不利於電子遊戲產業發展的公共政策[35]。電子遊戲選民網絡為娛樂軟件協會於2006年建立的組織,並使用Facebook和推特等社交媒體網站向支持者和反對者刊文[36]。2013年,歐空局花費逾390萬美元進行遊說,包括但不限於推動反電子遊戲選民網絡的法案。這包括反對一項兩黨聯合法案(屆時該法案將指導美國國家科學院研究各形式暴力媒體影響)[37]。這些法案本身受到了部分學者批評,因為他們迫使科學家找到具體結果而非進行中立研究[38][39]

美國政府立法

對電子遊戲的監管歷來得到喬·利伯曼希拉里·克林頓等政客支援,這些政客推動了監管電子遊戲的立法[40]

沒有電子遊戲機製造商容許AO級電子遊戲在他們的平台上推出;但PC遊戲服務Steam允許在其平台上發表帶仇恨內容的AO級遊戲。沒有大型零售商有出售AO級遊戲的意願。然而《俠盜獵車手:聖安地列斯》在「熱咖啡」被曝光後被分為AO級,事後RockStar刪除了相關內容,分級重回M級[41]。在美國第109屆國會第110屆國會中,《電子遊戲執法法》被提交給美國眾議院。該法案要求對意圖購買M級和AO級遊戲的顧客驗證年齡。由於可能違反第一修正案,該法案和其他類似法案未能通過[42][43]。儘管沒有法律規定對意圖購買包含成人內容的遊戲的顧客驗證年齡,但聯邦貿易委員會在2008年的一項調查顯示電子遊戲零售商自行規定用戶購買M級和AO級遊戲須驗明身份,這些遊戲對疑似未成年人的銷售量從從2000年的八成三銳減到2008年的兩成[44]。2011年4月的進一步調查發現,電子遊戲零售商繼續強制執行評級,只有一成三的未成年人成功購買到M級遊戲,與2009年相比,下降率十分可觀[45]

2009年1月7日,加利福尼亞州第43區代表喬·巴卡提出HR-231《電子遊戲健康標籤法案》。該法案要求在所有ESRB評級為 T(青少年)級或更高分級的電子遊戲的「包裝上清晰和顯眼的位置」貼上「警告:過度接觸暴力電子遊戲和其他暴力媒體與攻擊性行為有關」標籤[46][47]。草案已提交給商業、貿易和消費者保護小組委員會。2011年1月24日,喬·巴卡在第112屆國會再提《電子遊戲健康標籤法案》(HR-400)[48]。該法案再次通過小組委員會的審查。

2011年6月27日,美國最高法院布朗訴娛樂商業協會案中做出「電子遊戲受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裁決。該案集中在加利福尼亞州的一項試圖禁止零售商向未成年人販賣暴力電子遊戲的法律上。由娛樂商業協會和娛樂軟件協會牽頭的電子遊戲行業勝訴,判決認為加州法律對暴力的定義過於模糊且未將電子遊戲列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對象。這一意見得到了下級法院的支援和最高法院裁決的支援。大多數法官不認為引起他們注意的研究作為傷害的令人信服的證據,並表示他們無權設置新的專門的言論限制[49][50][51]。然而,布雷耶法官的少數決定認為證據更有說服力[52]

迪娜·波拉德·薩克斯、布拉德·布什曼和克雷格·A·安德森反對該判決,聲稱在布朗一方撰寫《電子遊戲暴力聲明》的十三專家的學術水平更高,根據原始實證研究,布朗平均撰寫的關於攻擊/暴力的同行評議期刊文章是娛樂商業協會支持者的28倍以上,而支援布朗的100多個簽署者平均撰寫的文章數量是娛樂商業協會支持者的14倍以上[53]。理查德·霍爾、瑞安·霍爾和特里·戴以「安德森和布什曼發現他們自己的資格以及支持者的資格優於反對者的資格,這很正常」回應之,並聲稱他們可能刻意低估一些學者的貢獻[54]。2013年4月3日,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和民主黨人黛安·范士丹在三藩市與五百名選民就槍支暴力問題發表講話。她表示「電子遊戲對年輕人有非常負面的作用,業界應該注意到這一點」,如電子遊戲一日不停止美化槍支,則國會必然介入這些議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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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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