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建國大綱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是孫中山於民國十三年(1924年)4月12日手書,簡稱《建國大綱》,全文僅二十五條。這是中華民國成立後,孫中山針對國家建設所提出的規劃方案。《建國大綱》以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作為人民應有之「權」,以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作為政府施政的「能」,權能區分,造成「萬能政府」,以實現三民主義。《建國大綱》並將建設國家的程序分為三個階段:軍政時期、訓政時期與憲政時期。 國立國父紀念館展示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複製品 刻於廣州中山紀念堂孫中山銅像基座上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Jetson Nano B01 4GB Developer Kit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是孫中山於民國十三年(1924年)4月12日手書,簡稱《建國大綱》,全文僅二十五條。這是中華民國成立後,孫中山針對國家建設所提出的規劃方案。《建國大綱》以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作為人民應有之「權」,以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作為政府施政的「能」,權能區分,造成「萬能政府」,以實現三民主義。《建國大綱》並將建設國家的程序分為三個階段:軍政時期、訓政時期與憲政時期。 國立國父紀念館展示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複製品 刻於廣州中山紀念堂孫中山銅像基座上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