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外地 (大日本帝国)
维基媒体列表条目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外地(日语:外地/がいち〔ぐゎいち〕 Gaichi */?)是日本战前(大日本帝国)的法律术语,指内地以外的统治区域,等同于属地。狭义上专指当时的台湾、朝鲜、关东州,以及属于国际联盟托管地的南洋群岛,这也是当时日本法律的定义。
在国际法方面,1895年甲午战争,大清战败,割让台湾澎湖给日本;1905年日俄战争,俄罗斯帝国战败,导致之后的日韩合并[1]。在日本统治台湾的初期曾爆发抗日运动,当时自台湾以降、乃至包含朝鲜在内的其他各日本海外属地长官,获授权可以因应当地情势制定条例。然而各地制定的不同的法例又产生了和本土的国内法有冲突的问题。于是在大正七年(1918年)制定了《共通法》,以规范不同地域的身份与适用法律范围等,“外地”的法律概念即出自于本法第一条。
因日本在二战后丧失所有海外属地,现代日本所称“外地”指本国以外的地域,与过去的涵义并不相同。
Remove ads
法律上的定义
《共通法》第一条原文为:
|
|
因此,外地通常是指内地(包含桦太)以外的大日本帝国属地,不同于“内地”一词,并非法律上规定的用语。
“外地”[4][5]一般指的是国外的领土。在日本,外地是指日本固有领土以外的、从日清战争结束后开始新获得或统治的地区。具体而言,按照获得的年代顺序包括以下地区:
Remove ads
广义的日本帝国外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军实行军事占领而获得的领土,如满洲国;或日本在中国本部的租界、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非由日本直接统治的地区,于过去日方内部文书中也称为外地[6]。
参见
参考文献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