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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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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景(1949年7月23日—),台湾政治人物,嘉义县黄派掌门人,曾任职嘉义县议员、台湾省议员、嘉义县第十二、十三届县长,第五届立法委员,为目前嘉义县最后一位中国国民党籍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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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
- 2000年11月14日,监察院再针对八掌溪事件,补通过对嘉义县长李雅景的弹劾案,提案监委赵昌平说,李雅景身为嘉义县长,却因为在八掌溪事件发生后第二天才知道消息,被认为未负起地方首长的责任,移送监察院调查和弹劾[1]。
- 2001年4月,去年发生八掌溪事件,公惩会20日作出第二波的惩处案议决,对嘉义县长李雅景,予以申诫处分[2]。公惩会表示,李雅景身为嘉义县的地方首长,日常应对消防局业务加以督导,却发生八掌溪4名工人被洪水冲走,公惩会以督导不周为由,违反公务员第5、7条,作出申诫处分[2]。
- 2004年4月,检察官宋宗仪在侦办鹿草农会贿选案时,涉嫌收取总干事王茂雄1,400万元贿款,总共分2次交付,检方调查发现,其中一笔1,000万元贿款是由王茂雄在86年4月间委托郭茂发转交宋宗仪,而王茂雄交付千万现金的地点,竟然是在当时担任县长的李雅景公馆[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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