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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的少年
江南所著小说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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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的少年》(以下简称《此间》)为江南所著的小说[注 1][注 2]。该小说的人物以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为蓝本,故事则多来自江南自身在北京大学的求学生活。该书为江南成名作,2001年开始连载于网络,窜红后于2002年出版实体书,长销于市。2009年该书在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和中文在线联合主办的“网络文学十年盘点”中获选“十佳优秀作品”之一。
2010年,北京大学学生会出品了该书的电影版本(DV版),参与人员均为当时北大的学生或教师。华策影业曾于2016年宣布将该书改编为电影版,也曾有新闻指出将改编电视剧版本。然而,金庸于2015年得知此作后认定江南与相关出版销售单位侵权,因此提告。该案于2017年4月开庭。
创作背景与出版
《此间》为江南的第一部作品[5],也是其成名作[6],最初只是他练笔的稿子。他在创作其他作品的过程中,读到略带同人小说风格的短篇故事〈王语嫣〉,受启发而创作了类似风格的《此间》。2001年,《此间》开始连载于网络论坛“清韵书院”,一天更新一篇。作品完成于2002年。那时正值江南于美国留学的时期。此作一开始流传于大学的BBS站,窜红得很快,点击量达几百万,成为一时的热门话题。实体书籍出版后也在书市热销。[7][8][2][9]
《此间》的人物均以金庸武侠小说的角色为蓝本,背景“汴京大学”以北京大学为模板,故事则为他们的大学生活。作者本身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书中的大部分故事以他在北大的求学生活为原型。[10][8][1][11]此作被认为是“金庸武侠小书当代校园版”[12],也被誉为“校园青春文学开山之作”、“青春文学的经典之作”,曾于十年间再版五次(2012年数据),并于书市长销多年。[2][9]
一名网络昵称“榕峰”的忠实读者曾花了九个月独自录了《此间》全部的有声书,放在网站上免费供人听。江南曾预定与他合作《此间2》的有声书。后来榕峰患病,江南为了帮他筹治疗费而第三次再版了《此间》。此版数量有限,并且为有声书。[13][14]
江南最初并没料到《此间》会如此受欢迎,后来则认为也许是因为很多人的往事是很相似的[11]:“我讲述了这种最简单最大众也最庸俗的青春,给那些和我一样的普通人作为纪念。”[15]他曾认为此书是他于一无所有时创作的,用以纪念自己的青春。多年后回头,又认为那时拥有无限可能的自己其实很富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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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简介
根据江南,故事中的人名全部出自金庸的15本武侠小说,然而他们较接近作者身边的朋友,该书描写的也是全新的故事[17]:
来自蒙古的少数民族学生,郭靖,在嘉祐一年时进入汴京大学化学系就读。他于开学第一天在校门口巧遇就读生物科技系的杨康、在欢迎新生的林荫道撞见物理系的黄蓉、因为一场误会差点和国企的令狐冲打架,然后国企的高年级生乔峰登场,并将令狐冲拉开。此书便是描写这么一群人,再加上稍后出场的穆念慈、王语嫣、欧阳克、林平之等人在汴大发生的故事。[18][10][16][19][20][21]
改编作品
《此间》有两个非专业拍摄的电影版本,或称做DV版,两者皆出品于2010年。一个由北京大学校团委等投资10万,并由学生组织拍摄。另一个是南京大学06级化学系一个学生自己用DV拍的,演员也是学生。
北京大学学生会于2010年将《此间》改编为公益电影,影片的导演、编剧、主演等皆为当时的在校生或老师,资金共10万。[6]北大艺术学院当时的硕士生,王垚,担任此版电影的编剧与导演。剧组于2009年6月开始全校海选演员,7月开始练排。原订8月开机,因资金不足而搁置直到2010年7月。剧组于该年7月花了两周在北大校园完成所有拍摄。剪辑花了5个月,2010年12月23日于北大点映,2011年1月1日首映。首映距原著出版正好十年。[23][14]
该片预告片上传优酷网之后一周,点播量已超过万次。[24]公映后迅速成为中国大陆大学的热门话题,网络点击量超过五百万。[25]其主题曲《转身之间》的词曲由学生创作,在校园内外也引起广泛共鸣与传唱。[26]
片中饰演郭靖的苏哲于2011年接受采访时曾说:“按道理一部两百多分钟,又是情节比较慢,制作成本也不高的片子会把人看睡着的,但是北大同学没有,这说明我们和这部片子有共鸣,每个人都是此间的少年。”[27]然而,2016年北大毕业季重新放映《此间》时,该片导演王垚感慨道:“这部戏当时的笑点,现在已经没有人笑了,当时会有很多人鼓掌的时候,现在已经没有人鼓掌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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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南京大学版的电影,由南大化学系06级拍摄。影片同样于2010年发布,时间上稍早于北大。其中,故事里的汴大改为南大的前身中央大学。[28]
2004至2005年曾有一网络评选,从网络热门小说中选出网民最喜爱的剧本,将其拍摄为电影[29][30]。2005年初,《此间的少年》为六部进入电影题材终选的作品之一。最后由《谁说青春不能错》获取最高票,获得改编电影的机会。[31][30]
2012年曾有新闻指出《此间》将拍摄电影版,将由高晓松执导。[9][2]
2016年6月,华策影业在“梦+1”计划发布会上公布将拍摄小说改编电影[32]。2017年4月,原著小说侵权案调查结果尚未公布,而电视剧版本“已提上日程”。[33]
其他回响
有些北大老师于招生时会带上几本此书,分赠学生。[7][13]
2011年时任北大校长的周其凤曾于该年毕业典礼致词时提及此作。[34][35]
2012年,高晓松经江南授权,以“此间的少年”为名举行个人作品演唱会。“此间的少年”被认为已成青春回忆的代名词。[14]
《此间》在2008至2009年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和中文在线联合主办的“网络文学十年盘点”中获选“十佳优秀作品”之一。终审评语为“生气勃勃,形式新颖,作者撞正网络需求,运气很好”。[36][37][38]
2012年秋季,北京大学学生会创办了报纸刊物《此间》(全名即为“此间”),后成为北京大学校内发行量最大的学生刊物。命名理由据时任学生会宣传部长的曹光宇为“此间的少年是一个非常有唤起感的词组,能够让人直接联想到北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许多与之相关的事情”。2013年发行第一期报纸[39],后来改为乘载力更强、质量更高的杂志。2014年《此间》于首届“中国大学生新闻媒体峰会”设置的六项大奖中,凭一期“新生特刊”获两项提名。[40][41]
2015年,金庸发现江南在小说《此间》中擅自使用大量自己的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并未经过其同意,因此向江南以及《此间》相关出版销售单位提起诉讼。金庸向法院提出几项诉求:停止复制、发行该小说,并销毁库存;在指定报纸、网站刊登致歉声明等,并要求江南赔偿500万人民币。截至当时,中国大陆的法律并未对同人作品是否侵权做出明确规定,类似判例也极少。该案判决结果可能对往后同人作品发展有深远影响,因此引起各方广泛关注,被称为“国内(中国大陆)同人作品第一案”。[42]新京报于报导中评论:“江南说自己曾于出版《此间》前就法律问题咨询过律师,然期间社会文化背景、介质环境等已有巨大改变,有许多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此事很难下定论。而虽有网友认为金庸过分了,‘但对于一个影响了一个时代的作家,这也许就是他爱护羽翼的方式’”。[43]江南对此事曾说:“相信法院审理。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44][45][46][47][48]
该案于2017年4月开庭。[33]
金庸生前告中国作家江南抄袭其小说人物的“同人作品案”,终于迎来定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日二审判决,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江南赔偿人民币188万元(约27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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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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