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缚刑者于铜柱,铜柱大若钟,中空置炭火于钟内,焦灼肌肤而死。这种刑罚最早始于夏朝末代君主桀时,为针对大臣关龙逢因劝谏失败而设。 上博简中的《容成氏》作为成作年代相对较早的文献,其所描述的炮烙之刑只是一种低级趣味的游戏而非酷刑。[1] 历史 《玉函山房辑佚书·符子》说夏桀在瑶台观看炮烙之刑,关龙逢谏之,桀遂以炮烙杀龙逢[2]。 《荀子·议兵》记:“纣刳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 《韩非子·喻老》记:“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邱,临酒池。” 《史记·殷本纪》写:“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举例 吕婕妤,明成祖朱棣的妃嫔,因被指控谋杀宠妃权贤妃,1413年炮烙处死。 朱高煦,明成祖朱棣第二子,因起兵与侄子宣德帝争夺皇位,失败后被炮烙处死。 注释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