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号码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號碼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公民身份号码俗称身份证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大陆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港澳台地区居民从申请居住证之日起、外国人在中国大陆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之日起[注 1],编定的唯一的、终身不变(变更性别[注 2][注 3]、更正出生日期、解决重号问题等极少数情况除外)的身份代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事务方面广泛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公民身份号码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1984年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开始签发时,其编号为15位,相对于18位编码,其出生日期码的年份只有两位,且缺少校验码。199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国发〔1999〕15号),这个文件规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根据同年颁布的国家标准,公民身份号码升至现行的1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