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督教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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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教是中国的基督教体系中三大教派之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五大宗教之一。在中国,“基督教”一词广义上是东正教、天主教、新教的总称,狭义上专指新教。新教第一次来中国传播是1807年,是由英国伦敦会的马礼逊进行的。新教比天主教进入中国晚许多,但是新教的传播发展很快,对中国近代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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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之前,新教组织有的受海外传教差会管理,有的属于中国教徒自己设立自己管理。1949年之后,政府强制所有基督新教教会中断与海外的关系,包括原有的中国自立教会,都服从于统一的,由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即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未加入三自的教会都视为非法,并禁止其活动。
1966年起,“文革”期间,新教跟其他宗教一样,受到全面禁止,大多数教堂挪作他用或遭拆毁,教会活动转入地下进行。1978年起,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活动逐步获得解禁,教堂亦逐渐复堂。
目前海外传教差会派遣传教士来华传教的方式和中国自发教会组织跨地区传教仍然受到禁止。由于“文革”的历史遗留以及一些人不认可中共控制的三自教会,许多信徒自组教会,称为“家庭教会”或者“地下教会”(又有“地下天国”之称)。而因为家庭教会不符合“三自”要求,一直以来都处于灰色地带,在部分地区甚至遭到政府打压,多个家庭教会遭到取缔,信徒被拘留。对自发教会的禁止,成为一个困扰中国人权状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