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容隐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一项规定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亲亲相容隐,亦称为同居相容隐、亲亲得相首匿等,是中国古代中华法律体系中一项规定,指“禁止亲属之间互相控诉或者作证,以保护传统的伦理秩序”的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