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农村合作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类服务于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所管辖规范的农村商业银行,采用股份合作制组织形式。农村合作银行主要以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基础组建。 2010年银监会提出要在2015年底前,全面取消农信社资格股,鼓励现有农村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1][2]
农村合作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类服务于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所管辖规范的农村商业银行,采用股份合作制组织形式。农村合作银行主要以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基础组建。 2010年银监会提出要在2015年底前,全面取消农信社资格股,鼓励现有农村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