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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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英语:Existentialism,德语:Existentialismus),又可翻译为实存主义、我存主义,指的是研究生命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且以“我”为中心去探索、追求、解决和优化其生命一切的一门哲学。
在存在主义思想家看来,人类个体总是会出现“存在焦虑”,即面对明显无意义的人生(人皆有死)或荒谬的世界(善恶未必有报)时的恐惧、困惑、和迷失,因此存在主义思想家致力于探索与人类存在的意义、目的、和价值相关的命题。
在存在主义里,要评价一个人时是去评价他的道德行为,而不是他的身份、外貌、学历、或事业,因为人的本质是必须透过他自己的行为才能被定义,即“人就是他行为的总和”。但与此同时,也没有先天决定的道德,因为所有规范都是人在生命中凭借自我意识而创造的;此外,人也没有义务要奉行某个特定的宗教信仰,因为存在主义主张要给人类绝对的选择自由。存在主义鼓励人们遵循自己真心信服的价值观(而非外界灌输的)来生活,并把这种美德称为本真(authenticity)。
尼采和克尔凯郭尔可被看作其先驱,在20世纪中它流传非常广泛,其哲学思想还延续到了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人本主义,雅斯贝尔斯和海德格尔、保罗·萨特和加缪是其代表人物。这些命题曾经影响了文学,例如: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加缪;精神分析学,例如:宾斯万格(英语:Ludwig Binswanger)和罗洛·梅;和神学,例如:保罗·田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