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行政区划
区域行政概述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加拿大安大略省辖有52个上层自治体其中又分为49个普查区。这些行政区可分为三个类别:11个单层次自治体(包括10市、1自治体)、30个上层次自治体(包括18县、4联合县、8个地区)和10个区。自治体、县、地区、区之间的区别体现在对居民的服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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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 information 二级, 大区 ...
主:* 北安大略的自治体级行政区全部是区辖单层次管理。 | |||
二级 | 大区 | 三级:上层自治体(普查区) | 四级:下层自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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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南安大略 | 单层次自治体 single-tier municipality | |
(地区/区*)自治体 regional municipality(region) |
自治体 municipality 市 city 镇 town 乡 township 村 village (非建制)社区 community | ||
县/联合县 county/united county | |||
北安大略 | (非建制)区 district | ||
大萨德伯里市(Greater Sudbury, City 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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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见于安大略省的面积广大,省内不同地区的居民亦无可避免会对省政府有不同诉求。省政府也明白不可能将同一套地区行政模式应用于全省,因此不同年代的省政府于不同地区实施了不同的地区行政模式,以迎合各地区特有的需求。这也造就了今时今日安省有多种地方行政区的局面。
在某些情况下,地方行政区在更换行政模式后仍保留其旧有名称。举例说,牛津县现时是一个地区自治体,而哈尔迪曼德县、诺福克县和爱德华王子县现时则是单层次自治区,但该四个地方行政区的名称仍保留“县”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