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
一种性侵犯行为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强制性交(英语:sexual assault, rape,俗称强奸、强暴或性侵),是指在没有得到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与之进行性交等插入式性行为,属性侵犯的一种。施暴者在过程中可能会用以暴力、胁迫、滥权等手段来迫使对方就范。或以低于法定年龄者、神志不清者、心智疾病患者等无同意能力者为其对象[1][2][3]。“强奸”与“性侵犯”有时会代替使用[4]。
此条目应避免有陈列杂项、琐碎资料的部分。 (2014年9月27日) |
强奸的报案率、起诉率和定罪率因司法管辖区而异。以国际层面来看,警方所记录的强奸发生率存有差异——以2008年来计,从每10万人当中有0.2宗(阿塞拜疆)至92.9宗(博茨瓦纳)不等;中位数则为6.3宗(立陶宛)[5]。强奸的施行者大多为男性[6]。被陌生人强奸的情况一般少于被熟人强奸,男对男及女对女的狱内强奸同样不属罕见,但其告发率可能少于其他种类[7][8][9]。
虽然强奸是个普遍且严重的问题,但强奸存有极高的黑数,据一些研究,91.6%的强奸都没有报案,[10][11]而在不同地方,人们不向警方通报强奸的理由也各不相同,其中可能的理由包括了害怕遭受报复、不确定犯罪是否发生或侵犯者是否意图伤害、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被强奸的事实、不想要强奸者惹上麻烦、担心自己反遭受控告(一个可能的因素是一些国家的法律禁止婚前性行为),或对当地的警方的执法有所怀疑等。[12][13]
国际冲突期间,强奸可能会变得系统化,战争时期的性暴力及性奴隶便是其中两例。该些行为属危害人类罪及战争罪。当强奸与意图全部或局部消灭目标种族的行为一同进行时,其便成了种族灭绝罪行的一项元素。
受害者可能会因此产生心理创伤及患上创伤后压力综合症[16]。强奸可对当事人的身体产生严重伤害,并使其面对意外怀孕及患上性传播疾病的风险。受害者还有可能被施行者以至其家属或家庭成员暴力对待及威胁(三缺)[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