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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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的拉脱维亚行政区划成型于2009年7月1日。拉脱维亚行政区划改革后,原有的两级地方行政结构变为单一的市镇结构。改革前,区为一级地方行政单位,而城镇(或城市)、城镇的乡村部分以及行政堂区为二级地方行政单位。改革后,取消了区级别,而城镇(或城市)、城镇的乡村部分以及行政堂区组合成110个市镇,另外九个大城市为拥有自己市议会及行政管理的共和国城市。
大部分的市镇再划分成城镇或行政堂区。但也有几个市镇没有进一步划分。
2020年6月10日,拉脱维亚议会批准了市镇改革方案。110个市镇和9个共和国城市精简为42个地方行政单位:35个市镇和7个国家级城市。2021年6月1日,拉脱维亚宪法法院(英语:Constitutional Court of Latvia)裁定把瓦拉克利亚尼市镇合并至雷泽克内市镇为违宪行为。因此拉脱维亚议会决定保留瓦拉克利亚尼市镇为第43个地方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