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自由勋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勋章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独立自由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予军人的一种勋章,是建国初期中国军事荣誉制度中的第二级。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自1955年起启用,现已停授。授予的对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和文职人员。
Quick Facts 独立自由勋章, 类型 ...
独立自由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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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大门上的独立自由勋章图案。 | |
类型 | 军事勋章 |
授予原因 |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 |
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颁发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颁授资格 |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和文职人员 |
状态 | 不再颁发 |
设立时间 | 1955年2月12日 |
首次颁发 | 1955年9月27日 |
最近颁发 | 1957年6月18日 |
颁发总数 | 196人 (一级) 4,152人(二级) |
一级独立自由勋章的略章 | |
优先顺序 | |
上等 | 八一勋章 |
下等 | 解放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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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自由勋章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另设有独立自由奖章。以奖励抗日战争时期参战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中国共产党军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