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
兩個或多個命題之間的邏輯不兼容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传统逻辑学中,如果一个命题与自身或既定事实相冲突,则称之为矛盾(英语:contradiction,又称恒假)。这种情况经常用来发现人们的不诚实信念或偏见。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无矛盾律,进一步说明了应用逻辑的普遍原则,即一件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对于相同的对象同时为是与非[1]。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4年9月21日) |
在当代的形式逻辑和类型论领域,“矛盾”一词专指某个特定的命题,通常使用伪符号(英语:Up tack)((英语:Bottom type))来表示。根据逻辑规则,如果一个命题能导出“假(英语:False (logic))”,则该命题被视为矛盾,亦即它是一个永远不成立的命题(也就是说,自我矛盾的论述)[2][3]。这个概念可以延伸应用到一系列的论述上,这时可以说这一系列论述中“包含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