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复核审裁处(英语:Mental Health Review Tribunal)是根据香港法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条例》第59A条成立,负责审视由被强制羁留在精神病院或强制接受监护的病人所提出的申请,以及决定该等病人是否可根据该条例而获释。
现任主席是锺浩怡先生。 [1][2]
Quick Facts 精神健康复核审裁处 Mental Health Review Tribunal, 主席 ...
精神健康复核审裁处 Mental Health Review Tribu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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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
精神健康复核审裁处 标志 |
主席 | 锺浩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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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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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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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 第136章《精神健康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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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法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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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 食物及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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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 |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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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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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 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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