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仪
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陈仪(1883年5月3日—1950年6月18日),幼名毅,改名仪,字公侠,后改字公洽,自号退素,浙江绍兴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政治人物。日本陆军大学毕业,中华民国陆军二级上将,中国国民党政学系成员。战后担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其任内于1947年上半年发生二二八事件,事后被解除行政长官等职务,是该起事件当中最具争议的政治人物之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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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陆军二级上将陈仪 将军, 第12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
陆军二级上将 陈仪 将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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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48年6月22日—1949年2月21日 | |
前任 | 沈鸿烈 |
继任 | 周喦 |
台湾省行政长官 | |
任期 1945年8月29日—1947年4月22日 | |
前任 | 安藤利吉(大日本帝国台湾总督) |
继任 | 魏道明(台湾省政府主席) |
第3任福建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34年1月12日—1941年8月28日 | |
前任 | 蒋光鼐 |
继任 | 刘建绪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3-05-03)1883年5月3日(光绪九年四月廿五) 大清浙江省绍兴县 |
逝世 | 1950年6月18日(1950岁—06—18)(67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县新店镇(今新北市新店区)安坑刑场 |
籍贯 | 浙江省绍兴县 |
国籍 | 大清(1883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8年) 中华民国(1928年-1950年) |
政党 | 光复会 中国国民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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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内战末期,战争形势急转直下,陈仪曾劝告蒋中正,对国民党丧失大陆政权要看开。1948年6月任浙江省政府主席。11月释放浙江省警保处处长毛森(军统特工)所逮捕的100多名中国共产党嫌疑犯。1949年1月,陈仪在解放军占领浙江前夕拟投奔共产党,并教唆京沪杭警备军总司令汤恩伯投共,汤恩伯认为若毛森得知,深怕自己被牵连,故将此事呈报蒋中正。陈仪在1949年2月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职务,后来被软禁。1950年4月,陈仪被押解到台湾,后被囚禁于基隆。1950年5月,蒋中正以匪谍案命令台湾军事法庭判处陈仪死刑。同年6月18日清晨5时准许枪决,地点一说于台北县新店镇(今新北市新店区)碧潭军人公墓[2][3][4],一说于台北市马场町[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