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李屋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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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李屋邨,正式名称为上李屋(英语:Sheung Li Uk),是香港房屋协会首个出租屋邨,以及全香港首两个发展的公营房屋之一(另一个是由香港模范屋宇会兴建的北角模范邨)[1]。该屋邨位于九龙深水埗区东北部的保安道、顺宁道东端一带,第一期共四幢楼宇在1952年8月落成,9月11日正式开幕,建立的时间比起由港府兴建,在上李屋附近的石硖尾徙置区(今石硖尾邨,1954年落成)还要早两年[2]。1958年2月,加建一座大厦,使屋邨楼宇座数增为五座。该屋邨落成时开放予市民申请并获得超额认租,不少人因抢不到而失望而回。另外,虽然为全港首批公屋之一,但因房协委员邬励德的主张下,本邨所有单位均设有独立厨厕,而这个主张是为“邬励德原则”。不过由于楼宇老化,房协于1990年决定将上李屋清拆,原址重建成乐年花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