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条约不對等條約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不平等条约是一个政治概念,意指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压等手段,胁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签署的条约,由于缔约双方的谈判地位不对等,导致最后缔结的条约不平等,因此条约通常都会对某一方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产生侵害。不平等条约通常是停战的条件和结果,为了结束战争而签订的条约即为和平条约。[1]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3年9月13日) 此条目应避免有陈列杂项、琐碎资料的部分。 (2020年6月8日)
不平等条约是一个政治概念,意指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压等手段,胁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签署的条约,由于缔约双方的谈判地位不对等,导致最后缔结的条约不平等,因此条约通常都会对某一方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产生侵害。不平等条约通常是停战的条件和结果,为了结束战争而签订的条约即为和平条约。[1]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3年9月13日) 此条目应避免有陈列杂项、琐碎资料的部分。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