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九省流通券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东北九省流通券,简称东北券,是国民政府财政部于1945年11月2日公布《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发行办法》,从1945年12月21日起,在东北国统区发行的区域性流通货币,限在东北九省流通,取代满洲国发行的满元。东北九省流通券起初的币值为法币的十倍。1948年3月,允许法币出关,比价为1:10元法币。至1948年5月,已经发行了1万亿亿元。1948年8月20日停止发行,代替发行金圆券,至1948年10月底“在东北发行金圆券25,200万元”。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东北九省流通券,简称东北券,是国民政府财政部于1945年11月2日公布《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发行办法》,从1945年12月21日起,在东北国统区发行的区域性流通货币,限在东北九省流通,取代满洲国发行的满元。东北九省流通券起初的币值为法币的十倍。1948年3月,允许法币出关,比价为1:10元法币。至1948年5月,已经发行了1万亿亿元。1948年8月20日停止发行,代替发行金圆券,至1948年10月底“在东北发行金圆券25,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