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官职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留守是古代汉字文化圈国家的官职之一,本指“留置驻守”之意。中国隋代以后,临时驻守京师、陪都或险要地区之职,以其义称“留守”,其职务即以军事武力镇守,并被赋予临时的行政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