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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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英语:Healthcare reform in China),简称中国医改,也可称为中国医疗卫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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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于1970年代后期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从农村到城镇,从农业、工业到服务业开始进行逐步的渐进改革。工商业企业经历了承包制、责任制和股份制改造后逐渐改变了原来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
同时,医疗机构也或多或少的受到了这一大潮的影响:随着19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解体,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绝大部分地区迅速瓦解;在城镇范围,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也在不同程度上逐渐衰落。而因为医疗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相关问题又十分复杂,这一领域的新制度的建立一直较其他行业迟缓,十一五其间开始实行新农合。
由于客观上存在着城乡二元体制,在关注医疗体制改革时,既要将城乡的医改联系起来,又要区别加以分析。中国医疗体制下一步如何改革、怎样使广大人口得到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是目前正在讨论、公众长时间期待中的医改方案主要内容[1][2]。
中国医疗卫生改革是指现代中国的过去和正在进行中的医疗系统的转型。中国政府,特别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取代被撤销的原卫生部)在这些改革中扮演主导角色。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公共医疗保险体系,和增强公共医疗卫生提供者,这两项是中国医疗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有三种政府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几乎可把所有人都涵盖在内。各种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包括县或城市医院,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所,被建立,以满足各种需求。 《健康中国2030》[3]对中国的当前和未来的改革提出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