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中國國內保護文物的法律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国内保护文物的法律。该法首次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1],最新的修改2017年11月4日通过[2]。此法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而制定。另外,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而全国文物保护工作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1]
Quick Facts 简称, 公布日期 ...
简称 | 文物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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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1982年11月19日 |
施行日期 | 1982年11月19日 |
最新修订 | 2002年10月28日(第1次修订) |
最新修正 | 2017年11月4日(第5次修正) |
法律效力位阶 | 普通法律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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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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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现状:施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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