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行政区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直辖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行政区单位,与省、自治区同属省级行政区。最早的法律定义,源于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53条。
Quick Facts 直辖市[1], 分类 ...
直辖市[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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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辖市分布图 | |
分类 | 省级行政区 单一制 |
位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数量 | 4 (#1 北京 #2 天津 #3 重庆 #4 上海) |
人口 | 12,938,224 (天津) – 28,846,170 (上海) |
面积 | 6,341 km2(2,448.1 sq mi) (上海) – 82,400 km2(31,816 sq mi)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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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并不是地理学意义上的一个城市(即一个人口较为稠密的定居点),而是一个包括了一个主要中心城市地区(即通常意义上的城市)和更大范围的周边农村地区所包含的规模较小的城市(市辖区和街道)的行政单位。这种大型的直辖市区划可达到超过 100千米(62英里)。通常以“市区”来代表直辖市中的中心城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