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行政区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条目介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建立的行政单位。关于名称相近的中国传统地理大区,请见“中南地区”。中南行政区,简称中南大区、中南区,中南局,原名中原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49年成立的一个大行政区[1],1954年6月19日撤销,所属省级行政区由中央直辖[2][3]。 Quick Facts 中南行政区, 首府 ...中南行政区 中国的大行政区1949年-1954年首府开封市 → 武汉市历史 • 成立 1949年• 废除 1954年6月19日 今属于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Close 中南行政区本级设中共中央中南局、中南行政委员会、中南军区三套班子[4],大区治所设于武汉。中南行政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亦在武汉[5]。
此条目介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建立的行政单位。关于名称相近的中国传统地理大区,请见“中南地区”。中南行政区,简称中南大区、中南区,中南局,原名中原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49年成立的一个大行政区[1],1954年6月19日撤销,所属省级行政区由中央直辖[2][3]。 Quick Facts 中南行政区, 首府 ...中南行政区 中国的大行政区1949年-1954年首府开封市 → 武汉市历史 • 成立 1949年• 废除 1954年6月19日 今属于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Close 中南行政区本级设中共中央中南局、中南行政委员会、中南军区三套班子[4],大区治所设于武汉。中南行政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亦在武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