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介绍的是中国经济地理概念。关于地理概念上的中国中部,请见“
华中地区”。关于菲律宾的经济区,请见“
马卡蒂中部经济区”。
中国中部经济区位于中国中部的区域,属于经济地理概念,与华中地区并不等同,在2004年中国提出“中部崛起计划”以前,还没有特定的范围,属于泛泛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不沿边、不沿海靠近版图中部的省级行政区,也可以理解为临近中原腹地的地区,广义上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四川、陕西、重庆、贵州以及青海、宁夏共计10省、1直辖市和1自治区。
按照《中部崛起计划》概定的范围,“中部”为经济地理(地缘经济)概念,区域范围仅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共计6省,目前设有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进行协调规划。这些省份地处内陆腹地,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2012年时总人口为36,745万人,其中河南人口9388万(2011年末),河南地区GDP31,720亿元(2012年),湖北人口57,237,740人(2010年),湖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250.16亿(2012),湖南人口7119.34万人,地区GDP22,154亿元(2012年地区GDP总量为104,276亿元人民币。相比较而言,目前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东部经济区,高于西部经济区,但经济发展的增速低于西部经济区。
中部经济区的经济、人口和面积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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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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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不含港澳)[1] (亿元)(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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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万人)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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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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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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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122.0 |
138,271
|
9,596,960
|
中部 |
179412.35
|
36,709 |
1,026,000
|
百分比 |
21.69%
|
26.55% |
10.7%
|
其
中
|
河南省 |
44988.16
|
9,532 |
167,000
|
山西省 |
14973.51
|
3,682 |
156,000
|
安徽省 |
27518.67
|
6,196 |
139,000
|
江西省 |
20818.5
|
4,592 |
166,600
|
湖北省 |
36522.95
|
5,885 |
187,400
|
湖南省 |
34590.56
|
6,822 |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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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山西省在行政区划上属华北大区,安徽省和江西省在行政区划上属华东大区。由于这三省目前经济相对滞后、且不沿海,故在经济上被划入中部地区。中国政府提出的中部崛起计划,以上六省都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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