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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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委员名单由主席会议通过,任期由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2018年3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设置10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1]。
2018年3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618名)[2]。2018年3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133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