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温泉之乡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国温泉之乡(城、都)是对中国著名温泉所在地的命名,原由中国矿业联合会评定,2010年起经中国国土资源部重新评审命名(包括“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命名审批,同时废止《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9号)和《关于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审批委员会成员及审批标准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10年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