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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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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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式军服陆军上将军衔肩章 | |
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服务组织 |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军衔标识 | 松枝与三颗星徽 |
衔级 | 第一等第一级 |
北约对应军衔 | OF-9 |
建立 | 1988年 |
衔级等别 | 将官 |
上位衔级 | |
下位衔级 | 中将 |
同等衔级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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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 |
历史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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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军衔制下,共授予57位解放军高级将领上将军衔,此时上将位于大将之下、中将之上。1965年,军衔制被取消。1988年军衔制恢复后,上将位于一级上将之下、中将之上,1994年取消一级上将后,上将遂成为解放军最高军衔。
根据2021年印发的《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解放军上将军衔依军种划分,分别称陆军上将、海军上将、空军上将、火箭军上将,授予解放军正战区职以上军官[1]。根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武警部队现行最高警衔为武警上将警衔,授予武警部队正战区职警官。本条目将解放军上将军衔与武警上将警衔合并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