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国监察委员会
朝鮮戰爭停戰協定所設立的檢查機構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英语:Neutral Nations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NSC;韩语:중립국 감독위원회/中立國 監督委員會)是依1953年7月27日签订的朝鲜停战协定所设立的中立国军事代表团(波兰语:Misja wojskowa)及监察机关。该委员会与联合国军事停战委员会是两个监督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即朝鲜)以及大韩民国(即韩国)间关系的主要机构。
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以监督及调查等方式确保朝韩两国确实遵守停战协定第13条(c)项及第13条(d)项的规定(相关条文详见后述),并对委员会提出履行报告。[1]
根据停战协定的规定,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应该含有4名高级官员:其中两名应由联合国军提名的中立国任命;另外两名则应由朝鲜人民军以及中国人民志愿军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国指派。这里所指称的“中立国”系指任何没有参与朝鲜半岛武力冲突的国家。联合国军提名瑞士及瑞典担任监察委员会成员,而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则选择捷克斯洛伐克及波兰。
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旗下有一个由20个中立国家所组成的“中立国视察小组”,其中10国的代表团永久驻扎于朝韩两国的港口,另外10国的代表团则是机动的。停战协定中并未规定中立国视察小组的作业规范。瑞士及瑞典两国的代表团规模较小,并十分仰赖地主国予以人力、交通工具以及通讯设备等支援,以将调查报告回报予监察委员会。捷克及波兰的代表团就相对大得多,并能自行供给诸如大型无线电卡车、通译员及媒体器材等设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