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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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介绍的是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般性全国法律。关于针对香港的全国性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关于澳门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请见“维护国家安全法 (澳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93年颁布、2014年废止的同名法律,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5年7月1日颁布的法律,该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事实上取代了1993年通过的旧国家安全法,新法内容共有7章84条[1]。官方媒体认为,该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2]。
Quick Facts 简称, 起草机关 ...
简称 | 国家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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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
提请审议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15年7月1日 |
施行日期 | 2015年7月1日 |
法律效力位阶 | 普通法律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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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
现状:施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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