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斐济关系双边关系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斐济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斐济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无官方外交关系,但在1996年相互承认(英语:Mutual recognition)国家地位,也于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5][6]后来斐济方面于2017年5月10日撤馆。[7]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斐济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斐”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斐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斐济,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斐济关系 斐济 中华民国 代表机构无驻斐济台北商务办事处代表无代表 陈盈连 大使[注 1][4]Close
中华民国—斐济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斐济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无官方外交关系,但在1996年相互承认(英语:Mutual recognition)国家地位,也于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5][6]后来斐济方面于2017年5月10日撤馆。[7]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斐济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斐”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斐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斐济,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斐济关系 斐济 中华民国 代表机构无驻斐济台北商务办事处代表无代表 陈盈连 大使[注 1][4]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