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科威特关系双边关系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科威特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科威特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3-1971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中华民国于科威特市设有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科威特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科”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科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科威特,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科威特关系 科威特 中华民国 代表机构无驻科威特王国台北商务代表处代表无代表 谭国定 公使[注 1][4]Close
中华民国—科威特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科威特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3-1971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中华民国于科威特市设有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科威特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科”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科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科威特,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科威特关系 科威特 中华民国 代表机构无驻科威特王国台北商务代表处代表无代表 谭国定 公使[注 1][4]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