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文物保护单位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五台县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山西省五台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五台县已公布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 第一批:1985年7月 第二批:1987年7月 第三批:1988年7月
五台县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山西省五台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五台县已公布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 第一批:1985年7月 第二批:1987年7月 第三批:198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