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消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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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可以是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下的所有法院。
- 人民法院 (越南):越南境内的所有法院。
- 人民法院 (朝鲜):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第一审法院。
- 人民法院 (苏联)(俄语:Народный суд (СССР)):苏联境内第一审法院。
- 人民法院 (德国):纳粹德国时期,由希特勒所成立用以审理政治犯罪的独立法院。
- 人民法院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语:Народен съд):保加利亚王国境内由人民先锋队于1944到1945年间所创设的法院。
- 人民法院 (巴伐利亚)(英语:People's Court (Bavaria)):巴伐利亚境内由1918到1924年间设立的法院。